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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院官員解釋,一二○○元以下罰鍰的交通罪,經盤點包括騎機車講手機、未戴安全帽、汽機車駕駛抽菸、倒車未顯示燈光等十類違規樣態,這十類微罪不記點,最快下月實施,但民眾仍可檢舉,也會開罰;道交條例修法三讀後,就不能檢舉、也不記點,維持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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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3月7日 · 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罰鍰上限在1200元以下的10項輕微違規,包括併排臨停、騎機車手持手機通話等不開放檢舉。 此外,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微罪不記點,交通部後續將會銜內政部修正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並將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送交立法院後,再來預告內容。...

  3. 2024年3月1日 · 為了緩解交通違規記點、檢舉制度引發的駕駛人民怨,交通部近日拋出未來「微罪不記點」的構想。《遠見》整理,以交通部定義的微罪1200元為標準,未來共5大項目的交通違規事項,將不再被列為記點項目。這對用路人與駕駛影響在哪?不記點可以嗎?

  4. 2024年3月7日 · 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手持行動電話、臨時停車等10類輕微違規項目將開放民眾檢舉,並限縮當場舉發違規 ...

  5. 2024年3月7日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內容,汽車駕駛人違反條例中規定者,除了依規定處罰外,並可依違規行為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點1至3點。 如果1年內累積達12點者,即須吊扣駕照2個月;若2年內已被吊扣駕照2次後又遭到記點,則會直接吊銷駕照。 另外駕駛若1年內記點已達6點,可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可抵扣2點違規記點,原規定以1年1次為限,此次修法草案中規劃提高為1年2次,等於可抵扣4點記點。 在去年新制上路後,目前逕行舉發案件中,如超速照相取締等無法辨識實際駕駛人的違規,若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辦理歸責,就會直接對車主進行記點,如果車主沒有駕照可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累計達3次即須吊扣牌照2個月。

  6. 2024年5月14日 ·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人行道臨停等5項罰鍰1200元以下的微罪將開放民眾檢舉,但其他輕微違規則不開放檢舉也 ...

  7. 2024年4月29日 · 交通部日前研議交通違規罰款1200元以下開放民眾檢舉也不記點,共有10項,引發爭議,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後,今天初審通過,包含騎機車未 ...

  8. 2024年3月4日 · 交通部今(4)日邀集路權團體、運輸業者參與關於「微罪不記點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 座談會初步共識出爐,交通部將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