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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2.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4.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應檢送哪些文件? 如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不在中華民國居住,是否亦可列報免稅額? 更新日期:113-04-22.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檢附的資料為: 一、配偶: (一) 配偶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影本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 (三) 生存證明(如公證文件、戶籍證明或有足資認定其生存事實之文件)。 二、直系尊親屬(須年滿 60歲或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者): (一) 親屬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證明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

  5.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柒、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相關問題. 1741 個人海外所得之範圍及項目或類別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8. 1.海外所得係指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 2.為利於計算,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包括海外之 (一)營利所得 (二)執行業務所得 (三)薪資所得 (四)利息所得 (五)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六)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七)財產交易所得 (八)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九)退職所得及 (十)其他所得等。 更多相關資訊. 1752 財政部核定有成本及必要費用減除標準者有哪些所得? 111-05-02.

  6.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有限額,其計算如下: 海外已納稅額可扣抵限額=(基本稅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稅額計算式之應納稅額-股利及盈餘分開計稅應納稅額)×海外所得總額÷(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海外已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應以前開計算式計算的扣抵 ...

  7. 外僑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中華民國來源之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填寫在同一份申報書內合併申報納稅。在計算稅額時,有下列三種方式:1.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2.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應該申報的各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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