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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營利事業員工國外出差膳宿雜費之日支金額應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但是營利事業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膳雜費則按照上述標準的5成列支。2.營利事業派員赴 ...

  2. 該經營三角貿易之營業人按收付信用狀之差額,視為佣金或手續費收入,並依照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適用零稅率。(財政部75.7.29台財稅7555603號函)   一、 應按列帳方式區分:   (一) 該經營三角貿易之營業人,如按收付信用狀之差額視為佣金或手續費收入...

  3. 列報各項耗竭及攤折應注意下列各項:1.遞延資產耗竭的計算,可以依規定之「預計單位耗竭額」或「按年依率提列耗竭額」方式選擇其中一種適用,但採用後不得變更。2.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一律逐年依率提列耗竭及攤折,不得間斷。3.其未提列者,應於應提列之年度調整補列。至於列報耗竭及攤折 ...

  4.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對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依法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的公益信託的財產;依規定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戶對指定特定運動員(該特定運動員與捐贈者並無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姻親關係)的捐贈,可減除 ...

  5. 營利事業之捐贈,可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1.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災害防救法第44條之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2.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 ...

  6. 玖、外僑篇. 更新日期:113-04-09. 一、外國人也要報稅嗎?. 近年來由於我國經濟持續發展吸引外人投資,並同時開放外籍人士來臺工作,在我國政府保護之下,外僑既賺取所得,當須和我國民一樣,負起納稅義務。. 外國人課稅方式與其在臺居留日數有很大關係 ...

  7. 第2頁 Q4: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於何種情形下須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A4:外國營利事業如有我國來源所得,應依規定課徵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交易,係以來源所得認定原則及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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