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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勢單力薄的辯護人遇上訓練精良的檢察體系──國民法官上路後的問題與挑戰. 2023年7月21日,新北地方法院召開全國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的事後記者會。. (攝影/楊子磊). 從 7月21日全國首件國民法官案件 於新北地方法院做成判決後,已陸續有不同的個案 ...

  2. 2018年2月26日 · 投書如何有效監督檢察官的起訴品質近日法務部長邱太三致檢察官公開信對全國檢察官提出勉勵及期許信中提到,「人民理想中的檢察官是有能力與膽識去發見真實主持正義一旦起訴即應有足夠證據讓被告定罪

  3. 2016年6月27日 · 近日法務部長邱太三 致檢察官公開信對全國檢察官提出勉勵及期許信中提到,「 人民理想中的檢察官是有能力與膽識去發見真實主持正義一旦起訴即應有足夠證據讓被告定罪。 」我們認為這樣說法不僅有過度將問題簡化的危險也會讓能夠真正解決問題的相關討論難以產生因此特別撰文希望能給予部長及社會大眾更多元的聲音。 基本上,邱部長上述的期許,應是回應我國諸多司改菁英及民間社會對於檢察體系的印象:也就是檢察官起訴的案件,好像最終被法院判無罪,或是用重罪起訴但被法院用輕罪改判的不在少數,但為什麼檢察官都不用為此負責? 我們認為這樣的論述,有以下幾點值得商榷。 應商榷之處:未斟酌檢察官起訴門檻及實際定罪率.

    • 輔助人力也有輔助需求
    • 「定位不明、升遷無門」
    • 困境解方?

    在檢察事務官亦負擔如此工作量的情況下,高層長官顯然忘了,身為檢察官的輔助人力的檢察事務官,其實也需要輔助人力。 檢察事務官雖然被運用為檢察官之分身,但絲毫沒有任何的輔助人力,譬如書記官或其他人力,甚至連供查詢資料的系統都不開放給予使用,因此,有些檢察機關的檢察事務官在開庭時要「兩兩互記」,即一人詢問,另一人打字;多數檢察機關的檢察事務官要自己身兼部分書記官的職務,涵蓋發文、調卷、整理卷宗、接聽當事人電話等。而在書記官人力吃緊的現在,喊要有輔助人力更是奢求,更別提支援檢察事務官本也是造成書記官人力吃緊的原因之一。 在資訊管理可以輕易透過電腦系統及帳號控管的今天,這樣的作業及管理方式,除浪費人力與紙張外,似無其他益處。 其實這些資訊,連派出所警員都可以輕易操作不同系統而查得,但對被要求承擔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除了前述工作量日增及欠缺輔助人力之問題外,尚面臨因其設置及法定地位而造成的困境,大略可以用8個字描述:「定位不明、升遷無門」,以致於檢察事務官的士氣始終低落。 一、定位不明 檢察事務官並無司法官屬性,這點毋庸置疑,因此作為僅有行政屬性、需上命下從的檢察事務官,不管檢察官願不願意配合政策,檢察事務官是理所當然需依長官指示配合政策辦理。 但檢察事務官依法僅為檢察官之輔助人力,卻被要求配合用檢察官分身的角色來執行政策,其定位顯然不明。因此,最近鬧出這樣的新聞事件: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對該機關毒品案件分流給檢察事務官辦理有意見,認為檢察事務官僭越檢察官職權,而提案將檢察事務官送檢察官會議追究責任。我也曾聽聞某機關檢察官不願配合高檢署施用毒品案件戒癮緩起訴的政策,只好將施用毒品案件全數交由檢察事...

    誠如前開所述的水庫理論,改善檢察事務官工作量的方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改善檢察官的工作量,不過此議題已有諸多檢察官發表意見,在此略過不表。此外,增加配置於檢察事務官室的輔助人力,如配置專門搭配之書記官(此舉亦可緩解配置檢察官之書記官工作量),以及開放查詢之系統,也是能間接抒解檢察事務官工作量的方法。 至於如何改善檢察事務官面臨之定位及升遷困境?從法規面來看,如法務部選擇正視監察院糾正案,而讓檢察事務官回歸單純檢察官之輔助人力,僅協助處理案件部分事項,則自然改善前述之定位問題。 但「由奢入儉難」,如讓檢察事務官回歸單純輔助人力,則檢察官水庫因水位劇烈上升,恐隨時面臨崩塌之危險。所以,為了改善此一問題,有下列建議方案: 平心而論,檢察官需要輪值內外勤、指揮輔助人員辦案及主要偵辦較為複雜的案件,其身...

  4. 2023年3月20日 · 「這讓我下定決心要Do something而訴訟就是我表達的方式。 」國籍航空機師張成業用自己過去擔任過9年檢察官的背景和其他19名機師2022年9月提出集體訴訟與疫情下被關1,300多天400萬元的國家賠償想以此凸顯政府防疫做到傷害人權已經過頭了」。 針對性清零之後又清零」,但機師並非傳播源頭. 張成業與杜昌弘雖任職於同一家航空公司,但分別隸屬不同機隊,平時執飛時根本沒機會碰面。

  5. 2021年1月24日 · 「犯罪情節重大,罪無可逭,實有與社會永久隔絕之必要。 死刑判決最常出現的例句一錘定音,2002年3月底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同年5月林清岳被 槍決 。 殘忍的犯行並未隨著持續執行死刑就此消失,但我們能從司法流程中,看到愈來愈多這些犯下社會所無法容忍行為之人,原先生活在社會中的樣貌。 愈來愈多判決書呈現被告一生的故事. 2018年6月1日凌晨,男子陳伯謙以推廣弓箭文化為名,在 華山草原 搭建的草堂內性侵殺害女學員,2天後因擔心藏匿於塑膠箱的屍體被發現而將被害人分屍,並把部分遺體製成標本。 即便當年發生多件分屍案,此案由於手段兇殘以及發生在市民可自由來往活動的 公共空間 ,引起社會強烈的震撼。 判決書 裡,20年前難以想像的細節,近乎像一部人生傳記般鋪展開來:

  6. 2023/9/3. 文字. 黃致豪. 攝影. 林彥廷. 責任編輯/張子午、黃鈺婷. 人權. 時事. 司法. 國民法官. 在台灣與法律議題相關的戲劇創作中, 《我們與惡的距離》 以及近期 《八尺門的辯護人》 或許可以說是在同類型戲劇當中,相對叫好且叫座的。 不知情的人,說不定甚至在看完了戲劇之後會誤認為:像王赦、佟寶駒那樣的辯護人,以及他們行使辯護權的方式,在刑事司法程序當中屬於常態。 事實上並不是。 那樣向法院據理力爭、四處奔走調查的辯護人確實存在,但不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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