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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是已經不支援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流暢

  2. 1306 納稅義務與配偶分居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更新日期:111-04-29. 自103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1.納稅義務與配偶符合民法1010條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 ...

  3.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餘額為薪資所得。納稅義務、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如果各有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者,每人每年可以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12年度為207,000元,但是如果申報薪資 ...

  4.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 萬元 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其總價值在50萬元以下部分 ... 四、1款至3款所定之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3 條規定 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5條2項規定之 ...

  5. 這個問題分下列2點來說明:1.於84年1月15日以後,夫妻之間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但仍需向國稅局申報,由該局核發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以憑辦理移轉過戶。2.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除非能提出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而且所支付價款不是由出賣借給買 ...

  6. 本表估算之稅額,係依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土地增值稅應繳稅額之計算公式估算,僅供概算之用,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申報時核定之發單資料為準. 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估算稅額,以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為限,超過部分,按一般用 ...

  7. 稅務局指出,依據土地稅法17條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只能有1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所以如果夫妻婚前各有房屋並各自辦竣戶籍登記,均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但是婚後即使使用情形不變,也只能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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