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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7 薪資收入採必要費用減除的原則是什麼列報項目有哪些該如何申報呢? ()列報減除薪資收入的必要費用以收付實現為原則且費用應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必要費用為限與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薪資收入無直接相關或非必要性的支出 ...

  2. 有金額限制嗎?. 更新日期:110-10-06. ()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的書籍期刊及工具的支出:. 1.書籍、期刊:與職業有關領域的中、外文書籍、期刊或資料庫。. 2.工具:. ①職業上所必備且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的器材或設備。. ②為職業安全的目的 ...

  3.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如何填寫免稅額扣除額? 1202 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多少? 更新日期:113-04-09.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如果各有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者,每人每年可以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12年度為207,000元,但是如果申報的薪資所得沒有超過207,000元,那麼只可以扣除申報的薪資所得額。 例如某甲112年度薪資所得有50,000元,那麼他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就只能扣50,000元,而不是207,000元。 另外,沒有薪資所得的人就不能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4. 外僑綜合所得稅電腦題庫目錄. 壹、外僑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 1912 什麼是薪資所得? 更新日期:110-11-15. 1.薪資收入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給與。 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90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雇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00,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0,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5. 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薪資或各類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因此有下面的計算稅額方式另107年度起營利所得適用股利課稅新制1.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綜合所得合併計算2.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3.納稅義務人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4.納稅義務人本人的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5.納稅義務人配偶的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因為每一個申報單位的所得資料都不一樣,需要經過計算以後,才能決定那一種方式最有利,說明如下: 以112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級距為例 (本案採定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註一:全戶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為175,000元,利息所得扣繳稅額為35,000元,全部扣繳稅額合計210,000元。 計稅方式說明如下: 一、股利所得合併計稅.

  6. 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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