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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3日 · 海峽兩岸青年菁英領袖營創辦人. 傅崐萁 (1962年5月8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 籍,現任 立法委員 [1] 、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總召集人、 中國國民黨 中央黨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曾任 花蓮縣縣長 、臺灣海峽兩岸政經交流協會 ...

  2. 2020年5月15日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傅崐萁1999年被查出炒作凱聚、華隆等4檔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審理長達21年,刑期從一審6年大幅縮短 ...

  3. 1 天前 · 傅崐萁花東三法案明拚表決 吳思瑤曝最後1招:提釋憲. 蔡雯如、劉宗龍. 2024年5月13日 週一 上午8:14.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三項花東 ...

  4. Intro. 傅崐萁(1962年5月8日-),花蓮中學,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碩士,現任花蓮縣立法委員. Page · Public figure. Photos. See all photos. 傅崐萁. 419,190 likes · 20,386 talking about this. 傅崐萁(1962年5月8日-),花蓮中學,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碩士,現任花蓮縣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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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何法院不宣告褫奪公權?
    • 入監之囚還能擔任立委職務,適當嗎?
    • 延伸閱讀

    依照《刑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宣告1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1年以上10年以下褫奪公權。此乃法律所賦予法院於個案中的裁量權,故法官若宣告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時,得檢視犯罪行為人的犯罪類型、犯罪態樣與再社會化之可量,妥適選擇是否宣告褫奪公權。 那是不是法院沒有注意到呢?其實並不是,本件高等法院更三審判決中,法院明確指出「……本院審酌被告傅崐萁所犯之罪,並無宣告褫奪公權之特別規定,且衡量褫奪公權與犯人再社會化關係,而其犯罪性質,尚無宣告褫奪公權之必要,公訴人求處宣告被告傅崐萁褫奪公權,核無必要」等語,可見是否褫奪公權,檢察官已在案內主張,而法院也表明見解認為沒有必要。

    雖然以立委身分入監並非首例,但已有數名立委提出質疑,認為地方市議員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僅要「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即構成解職事由;而立委同屬於民意代表,且隸屬中央層級,卻無類似規範,應有疏漏之處,並有立委日前提案修改《立法委員行為法》,試圖比照前開地方制度法規範加以增訂,但終未完成立法。 的確,從法制層面來看,地方民意代表具有出席、發言、提案、議決及質詢權,如經有罪判決確定須入監執行時,客觀上實已無法至議會執行上開職務。同理,立法委員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有出席院會、委員會、公聽會,審議法律案、預算案、人民請願案、行政命令等,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提出質詢,行使同意權,處理覆議案及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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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4年4月29日 ·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暨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傅崐萁昨(28)日結束訪問中國,並於今(29)日召開返國記者會。 傅崐萁表示,這次兩岸和平破冰之旅相當成功,也希望準總統賴清德改善兩岸關係,敦促民進黨走出這一步,這才是百姓之福,也是國民黨此行最重要的意義。 事前期待中客入花蓮,事後僅允福建赴馬祖....

  7. 2024年5月3日 · 傅崐萁 (1962年5月8日 — ),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 中国国民党 籍,现任 立法委员 [1] 、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 总召集人、 中国国民党 中央党部政策委员会首席执行官,曾任 花莲县县长 、台湾海峡两岸政经交流协会理事长,妻子为现任花莲县长 徐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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