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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傅崐萁 (1962年 5月8號—)係中華民國政治人,前花蓮縣 縣長,現任縣長徐榛蔚老公。 呢篇同臺灣人相關文係楔位文。歡迎幫維基百科擴寫佢 呢版上次改係2019年10月26號 (禮拜六) 12:30 嘅事 ...

  2. 時代力量 一直關注議題關注宗教詐騙案以及宗教管理人員選任爭議財務不透明等問題2018年起5次提出財團法人法納管宗教財團法人以確保善信嘅貢獻唔會被亂用 國民黨 同 民進黨 都多次反對 [4] [5] 時代力量亦認為,未有盡快納管宗教財團法人,會為中共提供漏洞輸送紅色資金,進行滲透同文化統戰 [6] 。 2022年臺中市第二選舉區立委補選 前夕,時代力量立委 邱顯智 再度提出同國民黨候選人 顏寬恒 關係密切嘅 大甲鎮瀾宮 嘅廟務問題,指出現存法例無法令宗教團體財務透明,提出《財團法人法》第75條條文修正草案,但遭國民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7] 。 睇埋. 邪教. 參考. ↑ 1.0 1.1 1.2 〈假藉鬼神騙財騙色 宗教詐騙層出不窮〉. 華視新聞網 (中文).

  3. 呢件案件係馬來西亞史上最大嘅貪污案件依家案件仲審訊調查緊。 過程. 内文: 納吉阿都拉薩相關爭議 (馬來話:Kontroversi Najib Razak) 2015年, 馬來西亞首相 納吉阿都拉薩 俾 美國 《 華爾街日報 》同馬來西亞《 沙撈越報告 》指控,將馬來西亞政府管轄嘅一馬公司資金轉入佢嘅個人銀行戶口,涉及金額超過26.7億 令吉 (近7億 美元 )。 單嘢被揭發後,激起馬來西亞人民嘅批評聲浪,其中 馬哈迪 喺未回任首相之前曾帶頭呼籲納吉辭職 [2] 。 馬華公會 前總會長 林良實 認同納吉必須引咎 辭職 ,佢表示:「我同意馬哈迪嘅睇法,就噉將外來嘅錢過落佢銀行戶口,點可以噉? 你贊成咩? 」 [3] 。

  4. 澎湖神壇腐屍案 ,係指一宗發生喺1990年代初,一宗位於 澎湖 ,以宗教為名嘅騙財殺人案。 事件經過. 當時案件主犯女主持蘇春柑喺當地開設神壇,又透過佢嘅信徒不停响附近向居民作見證,話拜蘇春柑就可以趨吉避凶,慢慢蘇春柑就喺澎湖有啲名氣 [1] 。 蘇春柑嘅特色,係會鞭打上門嘅民眾,宣稱可以驅魔治病。 要搵蘇春柑睇病問症,首先要喺門口不停自打嘴巴,一直到蘇春柑話可以,而且每次收費至少4千台幣,超過1萬亦係常見,對於當時澎湖嘅居民費用好貴但好多人都唔吝嗇,一個月嘅香油錢就已經超過20萬 [1] [2] 。 事件被揭發. 由於名氣日漸增加,當時做檢察官嘅 管高岳 亦聽聞,於是就去拜會,但就引起咗佢嘅懷疑。 只不過,佢揾唔到證據 [1] 。

    • 經過
    • 判決
    • 影響

    2002年3月23號凌晨,一架價值240萬嘅法拉利F360跑車響香港島紅棉路撞向路邊花壇,成架車幾乎變形。事後司機成國定到警署自首。 但係經廉政公署調查之後,查出當晚揸跑車嘅人係謝霆鋒。原來謝霆鋒因為要到外國做節目,所以打電話通知經理人處理,而自己響事發後畀疑似張栢芝嘅人接走。之後經理人搵到英皇娛樂公司專屬司機成國定,叫佢做替死鬼。響廉署介入調查後,好快就拉咗謝霆鋒,據傳地點就響張栢芝屋企。 6月6號,律政司認為案件證據足夠,正式起訴謝霆鋒、成國定同差人劉國偉。9月20號,謝霆鋒頂包案響西區裁判法院開庭審理。謝霆鋒一方請嚟大律師鍾偉強、清洪嚟為自己辯護。

    10月2號,法院認為謝霆鋒響事發之後未有執好手尾就離開現場,已經係妨礙司法公正,裁定謝霆鋒罪名成立,判謝霆鋒還押壁屋監獄14日後再做判決,最終佢畀人判240個鐘社會服務令;「替死鬼」成國定就響認罪同埋出任污點證人之下,被判坐監四個月;而被指任由頂包案發生、罪名係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嘅差人劉國偉就被判坐監六個月。律政司認為判決太輕申請司法覆核,但畀裁判官駁回。 謝霆鋒同劉國偉唔滿意判決,以污點證人成國定曾經推翻口供為理由,申請上訴。2003年11月28號,終審法院駁回謝霆鋒嘅上訴,謝霆鋒響庭後表示「無期望,無失望」。2004年10月7號,終審法院判劉國偉上訴得直,劉國偉畀法院改判無罪。

    響頂包案入面,成國定同劉國偉都要坐監,但身為當事人嘅謝霆鋒就判得最輕,淨係240個鐘社會服務令,引起市民嘩然。而謝霆鋒畀香港學生選做2002年「最負面人物」同埋「風雲人物之首」,形象插水。受事件影響,謝霆鋒被迫潛水一段時間,響2003年復出之後更加將事業重心由香港轉去中國大陸。當時英皇娛樂嘅收入有56%係嚟自謝霆鋒,呢次事件亦令英皇娛樂損失慘重。

  5. 2018年12月1號,孟晚舟被逮捕嗰陣面臨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嘅指控。 初時加拿大未明確指出逮捕孟晚舟嘅理由,不過好多傳媒都報導指出孟氏好可能係因華為涉嫌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向 伊朗 出售「敏感科技」,並「以假賬資料掩護」而被捕 [1] 。 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喺12月6號表示堅決反對並強烈抗議,向美國同加拿大兩國提出嚴正交涉,要求佢哋立即恢復孟晚舟嘅人身自由 [2] 。 12月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副部長 樂玉成 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 麥家廉 ,表達咗相同嘅訴求 [3] 。 12月9號,中國外交部又緊急召見美國駐華大使布蘭斯塔德,就美方要求加方拘押喺加拿大溫哥華轉機嘅華為公司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同強烈抗議 [4] 。

  6. 中華民國外交部話,臺灣籍漁船喺經濟海域內作業係合法行為,菲律賓方面已經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若一國嘅軍用船舶、政府船舶違反國際法對其他嘅船舶、飛機實施暴力或掠奪行為,唔構成 海盜罪 ,但係要求該國負擔國際責任,以及依該國國內法對有關人員進行懲處。 」等有關法條 [5] 。 另外,駐菲代表王樂生依《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向菲律賓要求介入呢單案件嘅調查權利 [6] 。 馬英九 對呢單案件表示「一定追究到底,絕不善罷干休! 」 [7] 。 菲律賓 駐臺代表 白熙禮 喺 5月10號 話,菲律賓對洪石成嘅家屬深深致歉同弔唁,重希望雙方嘅司法單位共同調查事件,希望呢件事唔會影響菲律賓同臺灣之間嘅友好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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