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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7日 · 王金平 (1941年3月17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 籍,生於 高雄市 路竹區 ,曾任 立法院院長 、 副院長 、 立法委員 、 國民黨副主席 ,連續多屆位列國民黨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名單第一位 [4] ,現任財團法人生技醫療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董事長 [5] 。 自1975年起連續參與十三次立法委員選舉(含全國不分區席次),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史上最資深的立委,共歷經 嚴家淦 、 蔣經國 、 李登輝 、 陳水扁 、 馬英九 、 蔡英文 等七任 總統 ,自1999年起擔任立法院院長,是 國會全面改選 後迄今任期最長的院長 [6] [7] [8] 。

  2. 王金平 (1941年3月17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 籍,生於 高雄市 路竹區 ,曾任 立法院院長 、 副院長 、 立法委員 、 國民黨副主席 ,連續多屆位列國民黨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名單第一位 [4] ,現任財團法人生技醫療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董事長 [5] 。 自1975年起連續參與十三次立法委員選舉(含全國不分區席次),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史上最資深的立委,共歷經 嚴家淦 、 蔣經國 、 李登輝 、 陳水扁 、 馬英九 、 蔡英文 等七任 總統 ,自1999年起擔任立法院院長,是 國會全面改選 後迄今任期最長的院長 [6] [7] [8] 。

  3. 2024年5月7日 · 王金平 (1941年3月17日 — ),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 中国国民党 籍,生于 高雄市 路竹区 ,曾任 立法院院长 、 副院长 、 立法委员 、 国民党副主席 ,连续多届位列国民党 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 名单第一位 [4] ,现任财团法人生技医疗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董事长 [5] 。 自1975年起连续参与十三次立法委员选举(含全国不分区席次),是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史上最资深的立委,共历经 严家淦 、 蒋经国 、 李登辉 、 陈水扁 、 马英九 、 蔡英文 等七任 总统 ,自1999年起担任立法院院长,是 国会全面改选 后迄今任期最长的院长 [6] [7] [8] 。

  4. 2024年5月7日 · 評價.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王金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金平 (1941年3月17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 籍,生於 高雄市 路竹區 ,曾任 立法院院長 、 副院長 、 立法委員 、 國民黨副主席 ,連續多屆位列國民黨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名單第一位 [4] ,現任財團法人生技醫療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董事長 [5] 。 自1975年起連續參與十三次立法委員選舉(含全國不分區席次),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史上最資深的立委,共歷經 嚴家淦 、 蔣經國 、 李登輝 、 陳水扁 、 馬英九 、 蔡英文 等七任 總統 ,自1999年起擔任立法院院長,是 國會全面改選 後迄今任期最長的院長 [6] [7] [8] 。

    • 概要
    • 背景
    • 開端
    • 疑雲與發展
    • 爭議
    • 餘波
    • 议论与影響
    • 参见

    九月政爭由一連串互有牽連的疑案而引起,大致擁有三個疑案,分別是: 1. 關說疑雲; 2. 監聽國會疑雲; 3. 洩密疑雲。 而後也引發了國民黨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籍保衛法律戰,法務部長曾勇夫被迫辭職,專欄作家南方朔與時任駐美代表金溥聰之間的訴訟案,以及在野黨發動了倒閣。

    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

    1997年,柯建銘擔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期間,被指控以友人支票跟全民電通換現金,涉嫌挪用全民電通1,200萬元,遭到檢方以背信罪起訴。之後,法院一、二審皆認定柯涉案事證明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柯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至高等法院更一審,改認定柯建銘是向全民電通借款,並無指示或干涉作帳等不法,且至今全民電通仍握有債權,並未受損,改判柯無罪。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曾經調卷研究更一審判決無罪的理由,終未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2011年特偵組因懷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委員可能涉及陳榮和收賄案及吳健保關說假釋案,對柯建銘進行長達近三年的監聽。監聽中錄到2013年6月28及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告知柯他處理全民電通背信案更一審檢察官上訴一事之相關內容。

    特偵組暢行監聽

    2010年7月12日,特偵組偵辦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搜索法官陳榮和住處,查獲90萬元現款,因來源不詳,特偵組另行簽分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繼續偵查。特偵組懷疑柯建銘戶頭內有來源不明的資金,以偵查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案,經臺北地方法院核發許可對柯建銘監聽。 特偵組在102年聲監續字第406號中,監聽某特定人士時,懷疑柯建銘介入吳健保關說假釋案。隨後,特偵組又以102年聲監續字第782號吳健保假釋關說案,對柯建銘進行長達近三年的監聽。在這期間,又因監聽到柯建銘助理,指示某特定人士匯款的對話,再度以102年聲監字第527號、102年聲監續字第568號等案號,申請監聽。2013年5月16日到6月14日監聽包括監聽0972及0938兩隻號碼,0938手機為柯建銘所有,0972號碼則為該號碼為立法院節費電話(小總機)之一,由立法院中興大樓專用,柯建銘辦公室並不位於此。柯建銘於9月27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寄出的監聽通知而發現此事,並由管碧玲於9月28日告知大眾,引起關於特偵組監聽國會的廣大爭議。 2013年6月,最高法院更一審對全民電通背信案一事判決無罪後,柯建銘與王金平通話,通話內...

    特偵組訊問林秀濤

    2013年8月31日,特偵組訊問檢察官林秀濤與陳正芬。 林秀濤在訊問中間休息時間,致電其牧師友人,討論此事。特偵組以現譯方式,同步將其對話側錄,將其對話內容交給檢察官鄭深元與組長楊榮宗,之後轉交黃世銘。黃世銘在獲得此份譯文後,於晚間9點,連絡馬英九總統隨扈,求見總統。隨後約於晚間9點半,特偵組結束對林秀濤偵訊,繼續訊問檢察官陳正芬時,馬總統隨扈來電告知總統將要接見。由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幫忙開車,黃世銘進入總統官邸,向總統報告。 林秀濤於9月6日表示,特偵組引用她的證詞,卻曲解她的意思。9月10日,林秀濤表示特偵組8月31日來電要求隔天親赴特偵組說明案件。但特偵組拒絕回答訊問理由,林為了釐清事件,當晚即主動前去特偵組[註 2]。林秀濤事後聲稱,因她拒絕回答,訊問檢察官以移送法辦、裁罰、測謊等方式施壓,林因感到緊張,便以零星記憶答覆。檢察總長黃世銘當晚即向總統報告此案。林秀濤事後得知,批評黃世銘「一邊叫我不要洩密,自己卻跟總統說,事後又拿我開刀,真是太過分了。」

    報告監聽內容及總統主動約詢

    2013年8月31日,颱風康芮來襲的周六晚間,在馬英九總統結束防災會報後,檢察總長黃世銘進入總統官邸,向馬英九總統報告此案,並將通話譯文與林秀濤證詞交給總統,並告知總統,預定在9月6日召開記者會。馬英九留下通話譯文與證詞,隨後召見江宜樺、羅智強討論譯文內容與案情,馬英九事後宣稱,三人的結論為「尊重,不做任何處理」。晚間11時到12時,黃世銘接到馬英九總統電話約詢,想確認關說案能否成立,當時他仍在檢察官楊榮宗車上。9月1日,黃世銘再度進入總統官邸向總統報告此案,黃世銘除了攜帶修改錯字過後的監聽譯文外,同時將對王金平、陳守煌、曾勇夫、柯建銘等人的完整監聽內容及個人資料,送交總統。 9月2日,馬英九召開府院黨五人小組的例行會議,王金平為了二女兒出嫁,口頭向馬英九表示,自9月6日起將請假五天出國。 9月4日,馬英九總統致電,建議黃世銘至行政院,向江宜樺報告此案。黃世銘攜帶呈送總統的同一份報告,向江宜樺報告,江宜樺僅表示尊重特偵組,並提醒黃世銘,要注意務必確認證據堅固度,譯文詳實。黃世銘在事後說,當時他並不曉得江宜樺事先已知此案內容。 9月5日,特偵組確認柯的帳戶金流的來源,與陳榮和法官無...

    特偵組「切勿錯過」記者會

    2013年9月6日早上,王金平登機前往馬來西亞。特偵組三度發出簡訊給各大媒體記者,告知準備召開「重大司法風紀事件」結案記者會,並一再提醒記者「切勿錯過」。在9月6日的記者會中,特偵組對外公布部分監聽內容。 特偵組認定法務部長曾勇夫、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關說,雖未涉刑責,仍依行政責任,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陳守煌則依法官法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王金平與柯建銘未涉刑責,行政責任部分以國會自治為由,簽結不處理。曾勇夫在記者會後立刻表示自己的清白,拒絕辭職,但在下午、晚間兩次赴行政院向行政院長江宜樺說明,在江宜樺的壓力下請辭。

    總統與立法院院長

    2013年9月7日,馬英九參與國民黨中常委選舉後,向記者表示,他已要求王金平回國說明。王金平在電話中對總統回覆,出國至馬來西亞是為了二女兒要出嫁,無法立即回國。 9月8日,總統馬英九在副總統吳敦義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立法院院長王金平,並以「恥辱的一天」形容目前處境。馬英九嚴詞批評王金平,並且質問:「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馬英九在記者會結束後,9月9日早上,致電前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尋求支持。前副總統連戰透過辦公室主任丁遠超表示,處理王金平事件,做法並不公平,連戰成為首位表態反對的國民黨大老。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隔日強硬反擊。 9月10日,王金平晚間八點在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舉行記者會發表聲明,說明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目的是要提醒法務部及高檢署依法不要有濫權上訴的情形,沒有要求不要上訴,與曾勇夫及陳守煌的通話,並非關說,亦抨擊特偵組未審先判、濫權,提供監聽資料之行為,違法又違憲。 同日,總統府方面指責王金平「公信破產」,以「安慰說」硬拗關說,「若行正坐穩,沒有關說,誰鬥得了他?」表態支持現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為人正派、對國民...

    馬黃多次見面商議對策

    黃世銘於9月25日於立法院回覆質詢時表示9月1日馬黃兩人也見過面,使外界所知的馬黃會面次數由一次變兩次。黃世銘表示9月1日是馬英九主動約見,又於9月25日向記者主動表示馬英九在9月6日特偵組記者會後又有數次來電。9月30日,黃世銘表示,原本計畫在9月2日傳喚涉案的王金平、柯建銘、陳守煌、曾勇夫等四人,但特偵組內部討論後認為涉及行政不法,特偵組沒有行政調查權而作罷。馬英九於10月2日接受採訪時表示,8月31日晚上黃世銘到官邸報告後,晚上10點左右,馬英九將江宜樺和羅智強召來官邸討論。柯建銘質疑,如果馬英九在8月31日與江宜樺、羅智強討論後決定命令黃世銘停止傳喚王金平等人,並跳過所有程序正義行為,讓黃世銘在9月6日開記者會,則馬英九、江宜樺、羅智強等三人都涉嫌妨礙司法、干預個案及教唆洩密等罪。由於柯建銘關說案於9月5日簽結,而8月31日黃世銘於簽結前便求見馬英九,引起外界質疑黃世銘涉及洩密罪。 由於江宜樺於9月30日接受專訪談及黃世銘找他報告關說案的過程,已於10月1日收到傳票即將被檢方傳喚作證的總統馬英九也於10月2日接受電台專訪談論與黃見面的細節等案情,形同把他的證詞公開告訴黃世...

    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訴訟

    2014年3月19日,台北地院一審對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訴訟案做出判決,審判長張瑜鳳、受命法官梁夢迪、陪席法官陳靜茹等三位合議庭法官,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等理由,判決王金平勝訴,保有國民黨黨籍。5月5日,國民黨提起上訴,高等法院由法官王怡雯負責承辦。 6月19日,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以七比四的票數,決議拔除台北地院法官張瑜鳳的庭長職務。在34位一二審庭長中,張瑜鳳是唯一遭到拔除的。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這是無記名投票,主因是參與審查的司法官,多數認為張瑜鳳審判不認真,否認有任何政治關連。另一位陪席法官陳靜茹,因四年前的過失,遭監察院彈劾,4月28日司法院職務法庭判陳靜茹降級改敘。 9月26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王金平勝訴。10月22日,國民黨上訴最高法院。 2015年2月25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宣布無再委任律師承受原訴訟的必要,停止訴訟,確認王金平黨籍存在。在前主席馬英九時代做出的撤銷黨籍案,交由考紀會重新審理。3月5日,最高法院裁定,朱立倫必須以國民黨法定代理人身分承接原訴訟。但因第三審採取律師代理制,如果朱立倫堅持不再委任律師進行訴訟,最高法院將以違反法定程序駁回國民黨的上訴。

    司法起訴與調查

    黃世銘洩密案 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3年9月9日記者會,稱一定會處理檢察官林秀濤,而林秀濤數日後得知黃世銘竟向總統報告,則感到憤怒,因為林被訊問時,特偵組曾告知不可對外洩露,否則將會被追究洩密罪。 2013年10月3日晚間,因黃世銘被告發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洩密等罪,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以被告身份,傳喚黃世銘。黃世銘成為首位以被告身份遭訊問的現任檢察總長。由於檢方擔心馬英九、江宜樺、羅智強與黃世銘有持續空中串證疑慮,且逐一傳喚也有相同顧慮,因此同時以證人身份傳喚三人。黃世銘聲稱,此案不涉及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他以多年辦案經驗,認為此案已經實質偵結,因此才向總統報告,否認有洩密。 12月27日,江宜樺以證人身份出庭,江宜樺供稱,因當時黃世銘直屬長官前法務部長曾勇夫涉案,才會越級向行政院報告。而黃世銘於9月4日會見江宜樺時所呈交的關說案書面報告,江宜樺則認為其非正式公文,已於9月6日記者會後銷毀。 2014年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以洩密罪判決黃世銘有罪,黃世銘宣布請辭檢察總長一職。4月3日,總統府批准辭呈,黃世銘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 2015年2月12日,臺灣高等法院合...

    上訴爭議

    對於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法院於一審和二審做出六個月徒刑判決,但於更一審時做出無罪判決。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背信罪是即成犯,應該上訴,因此認定林秀濤檢察官受到關說影響。特偵組並指出林秀濤檢察官於偵訊時,供出確實受到陳守煌檢察長的壓力不要上訴,懷疑她可能違反刑法第125條或貪污治罪條例。在監聽後,特偵組認定林秀濤並無貪瀆事實,沒有刑事責任,但其不上訴受關說影響,函送檢察官評議委員會。 林秀濤檢察官事後向記者說明,被告柯建銘涉及的1,200萬債務,最後還是要由柯建銘承擔,由臺灣法律實務與甘添貴教授等人的見解,背信罪屬結果犯,上訴沒有實益。她認同高等法院判決結果,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也同意她的見解,因此決定不上訴。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獨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上訴,並無不法。林秀濤批評特偵組曲解其證詞,她強調該案是因為沒有發現《刑事訴訟法》第377條「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的情事,才決定不上訴。

    司法關說爭議

    雖然特偵組側錄到王金平與柯建銘之間的通話,但因為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等人之間,不存在對價關係,未涉及貪瀆罪。 王金平對曾勇夫,陳守煌對林秀濤之間的談話,主要在於表達對檢察官濫行上訴的憂慮,特偵組所提供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林秀濤不上訴的行為與王金平之間的因果關係。根據行政院規定,所謂關說,是指提出的請求有違反法令契約的疑慮,林秀濤檢察官未進行上訴,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並沒有違反法律,因此王金平即使有提出請托,在法律上也難以被認定是關說。 檢察總長黃世銘承認,王金平是否是關說,在法律上是難以認定與定罪的,因此特偵組並未將此案送交法院起訴。但馬英九總統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從監聽譯文、林秀濤筆錄以及最終沒進行上訴的事實,就足以證明這是一次成功的關說。雖然在法律上無法定罪,但應該追究在道德及政治層面上的責任。

    偵查不公開與洩密爭議

    此案直到9月5日才偵結。檢察總長黃世銘於8月30日向馬英九總統報告案情時,仍在偵查期間,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與公務員洩密。 黃世銘認為,根據他的辦案經驗,在8月31日時已確定此案為實質偵結,向總統報告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符合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例外規定,況且王金平與柯建銘的監聽譯文,非刑事不法的證據,而是行政調查的證據,所以沒有洩密的問題。

    行政調查

    立法院 11月29日,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認為柯建銘關說案未成立,通過不處份。其中國民黨立委呂學樟、陳根德、張慶忠、陳鎮湘、陳淑慧與江惠貞等人皆迴避出席,技術性使決議順利通過。 監察院 監察委員洪德旋、吳豐山申請調查,並提出彈劾案。11月28日,監察院進行黃世銘彈劾案審查會,以5票對5票,否決此案。2014年1月7日,監察院二度召開審查會,以6票對6票,黃世銘彈劾案再度遭否決,依監察法,此案不能再提出。 2014年1月15日,監察院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無異議通過監察委員洪德旋、吳豐山的調查報告,報告中認為,黃世銘違反刑法、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洩密罪相關法規,希望司法院會同行政院研議,建立妥善偵查不公開機制。這份關說、監聽及洩密案調查報告的內容,與黃世銘彈劾案,內容有九成五雷同。 行政院 12月14日,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做出決議: 1. 檢察總長黃世銘濫權監聽、違法公布監聽內容,應受懲戒。應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撤職。 2. 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違法監聽立法院總機,應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 3. 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濫權監聽,違法監聽立法院總機、公布監聽...

    逸事

    2015年9月,柯建銘在其個人臉書對九月政爭的發生原因提出見解。在2013年初,立法院經過朝野協商,通過制定《高級中等教育法》,並附帶決議,要軍訓教官在8年內退出高中校園。柯建銘致電王金平,在對談中,柯建銘擔心馬英九總統對此決議不滿,王金平回答:「我咧插潲伊」(臺灣話,意為「我還理他」或「我懶得理他」,有不屑的語氣;正確台文對應字為「我咧插潲伊」 Goá teh chhap-siâu--i, 「插潲」為「理睬」之粗俗說法)。在當時,特偵組正持續監聽柯建銘的電話,柯建銘認為馬英九總統可能是因為這段對談而決定發動這次行動。

    檢察總長權責爭議

    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他是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44條規定,直接向總統報告,並未涉及違法洩密,且總統非事件當事人,與前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葉盛茂,涉嫌在任內將艾格蒙組織調查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洗錢的情資洩漏給陳水扁不同。 根據《法院組織法》第111條,檢察總長直屬於法務部,為行政院的一員;檢察總長與特偵組皆不直屬於總統。黃世銘越過法務部長與行政院長,直接向總統報告案情,馬英九總統因此得以直接指揮檢察總長與特偵組,引發總統擴權爭議。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非直屬於總統府之機構,不應直接對總統報告,正在進行中刑事案件的偵辦內容,此舉有觸犯公務員洩密罪的嫌疑。

    總統權責爭議

    有基層檢察界和法律學學者指出「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的「院際糾紛」是總統對於院與院間的爭執,得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此法設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院與院間制度上的衝突問題,而本案是人的問題,不是法理爭端的制度問題,不適用此法條,以院際糾紛為由報告總統,「不倫不類」。本案與第44條所述之「院際調解權」明顯無關。該條文所謂的「爭執」,限於涉及權力分立事項的爭執。 目前立法院長被指控的案情僅屬立法委員行為倫理的爭議,與權力分立無涉,如何可以適用該條?本案中,並未出現五院爭端,總統也沒有指揮立法院院長的權限。而且依該條規定,總統只是在五院間出現爭端時居間協調,頂多就是召集各院院長會商,不能獨斷獨行,自己認定事實,自己宣布應該如何處理。不可諱言,由於國會立法怠惰,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欠缺詳細的立法委員行為倫理規範。但這不代表總統就可以越俎代庖,直接把手伸進立法院。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等學者說檢察機關的中立性不容淪為政治工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情涉洩密違法;但馬英九隔天主動要黃再向他補充報告,則有明顯濫權違憲的問題。總統的憲...

    監聽國會

    中研院法研所邱文聰認為,取得通聯紀錄在刑事訴訟法相當於搜索,黃世銘取得王金平的通聯紀錄無異於去搜索立法院。尤其王金平又是國會議長,要查其通聯紀錄須更為謹慎。

  5. 監聽國會事件 [1] [2] [3] [4] [5] ,或稱 特偵組監聽立法院事件 ,是2013年在中華民國發生的 政治 事件,被喻為「臺灣 水門案 」,是 馬王政爭 的一部分。 本事件起因於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在調查 中國國民黨 籍的 立法院院長 王金平 與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總召集人 柯建銘 的案件時,包含了國會 總機 號碼,因而可以監聽每一位使用該電話,或通過該電話通訊的國會議員,引發監聽 國會 的疑慮 [6] [7] 。 特偵組多次表示,是因為不知該號碼為國會電話,才會「誤聽」,但 法務部 事後卻發覺,特偵組5月時便曾撥打此號碼,是刻意監聽國會專線,居然在9月還堅稱不知情,匪夷所思,飽受各界抨擊 [8] 。

  6. 臨危自理 [ 編輯] 228年, 蜀漢 丞相 諸葛亮 發動 第一次北伐 ,王平作為 參軍 馬謖 的先鋒。. 到達 街亭 之後馬謖放棄守城上山紮營舉動煩擾王平多次勸諫馬謖但馬謖不聽。. 之後馬謖被 張郃 打敗 ,眾軍各自逃亡,只有王平領著千人,鳴鼓自守,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