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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債務更生程序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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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2月20日 · 債務更生是消債條例中的更生程序也是一種重建型之債務清理程序在不變賣債務人財產的前提之下讓債務人分期清償部分債務後即可免責協助債務人重建經濟生活協助的對象是消費者。 簡單來說, 債務更生就是以債務人能維持基本生活為前提,收入扣除支出,提出還款6年之更生方案,更生方案還完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其他剩下的債務免責,都不用還了 。 沒錯,就是這麼好康,除了罰金、罰鍰、怠金、追徵金、稅捐 (有優先權)、故意權行為所產生之損害賠償,及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之費用以外,其他無擔保、無優先權債務全部免責。 在更生程序中,債務人工作不會受影響,但是不能奢侈度日,唯一要做的是努力賺錢,盡力償債。 至於更生要如何繳款,每期還款金額多寡,多久為一期,以及清償期數等等更生方案內容,須經法院認可。

  3. 2024年5月9日 · 債務更生是指債務人」(欠債的人經過債務協商法院調解程序之後仍有無法清償債務的可能因此向法院進一步聲請債務更生的程序由法院根據債務人的收入必要支出衡量制定一份 6 年的還款計畫若有不可抗力因素可延長到 8 )。 對債權人借錢出去的人來說雖然進行債務更生債務協商清算等等程序都無法100%拿回所有的本金與利息但若是不接受這些方案讓債務人因為難以清償越滾越多的負債而乾脆躲債不還款損失可能更大。 而對債務人來說,聲請債務更生方案是一個在 保障生活必要支出且盡力還款 的前提下,有機會擺脫以債養債、得到新生的機會,進行 6 年的更生方案後,還未清償完畢的債務有機會一筆勾銷,擺脫背債人生。

    • 債務更生是什麼 ?
    • 債務更生常見問答
    • 債務清理條例/債務更生程序
    • 債務更生認可裁定

    債務更生就是所有債務打折再分期,還滿6年(72期),不足的全部不用還。 債務更生是一種法律程序,主要協助無法支付債務的債務人重整其財務狀況。在債務更生的過程中,債務人通常會和債權人進行協商,制定出一個合理的還款計畫,以便於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債務,同時保持基本生活的運作。 此程序可能涉及到降低利息率、延長還款期限或免除部分債務。透過債務更生,債務人可以避免走向破產的局面。債務更生過程通常需要法院的同意和監督,以確保所有參與方的權益均得到公正的對待。

    什麼樣條件的人適合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 什麼樣的人適用?

    只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卻無法負擔銀行每月沉重的繳款金額,即可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另已參加九十五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毀諾且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者前置協商、前置調解無法接受協議方案,協商不成立,另近五年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營業活動,平均月營業額於二十萬以下,且無擔保債務低於新台幣一千二百萬以下,均可適用。 何種債務可以更生?含銀行債權轉讓資產公司,親友、民間所有借貸債務、與人作保房貸車貸之所有債務... 一份穩定的收入來源,無論行業為何? 計程車司機、早市夜市攤販、業務、早餐店小吃店、自營商、直播主、無勞保或領現金之所有工作...

    債務更生程序時間需要多久?

    債務更生屬於簡易程序,原則上約11-18個月左右就會有結果,但依照每個人案件複雜的程度及法院案件量的多寡仍會影響到法官審理的進度。 註:含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階段。

    債務更生通過後的好處有哪些?

    聲請債務更生不會影響到名下的任何資產,只要依照法院認可的還款方案按時繳款,債務就一筆勾銷,而且還款期間,若有繳款困難還可向法院聲請展延。

    法院債務更生程序期間:約11個月~18個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2條: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有「固定收入來源」、「需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未達1200萬元無擔保債務」、「債務人可保有財產,以現有收入及未來收入做為還款來源」、「聲請人及其親屬需配合法院之進度,出席法院或監督人之調查詢問」、「債權人對債務人之共同債務人、保證人或其提供擔保之第三人所有之權利不受影響限制較輕」,但一般企業若得知職員有更生紀錄,對其會產生不良之印象,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屢行完畢前得對其生活程度有所限制,更生註記,屢行完更生方案,即獲免責不實之陳述法院得依職權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案例描述

    自從公司被上游廠商惡意倒帳後...員工的薪水接近3個月無法發放,最後與6名員工溝通...解散...那年49歲,中年失業後...因自己本身身心障礙的受限,工作實在很難找加上滿屁股的負債,真的很想去死一死....好多次都在孩子睡覺以後自己再躲到房間大哭,每一次也都提醒自己一定要熬下去....什麼樣的工作都要做,也因自己身體的關係我也只能找領基本薪的工作,一轉眼至今在大樓當管理員也快十年了,相對的我也被扣薪扣了十年了,為了多一些薪水我改上12小時,每個月約七千多加上獎金、年終算一算總共被扣了應該有一百五十萬了,其實自己非常清楚,扣薪幾乎是扣利息,就算扣到無法再工作,也不會有還完的一天,好幾次想過要找沒勞保,領現金的工作,這樣銀行就扣不到了,這些年來聽過太多人說聲請債務更生,可以讓扣薪停止,讓自己知道還到民國幾年幾月,而不是遙遙無期... 但真的年紀大了不好找以及這份工作對我的身體狀況也很適合,我們很怕債務更生會丟了這份工作,太太也希望我撐住....過一陣子再說,其實扣完薪的收入,根本不夠支付家庭開銷以及二個小孩的學費,這麼多年來,太太也是能做的工作就做,晚上又找兼職來幫忙分攤,就這樣一...

    處理過程

    來到協會....黃先生根本已經忘了自己總共欠銀行是多少錢,然後是欠了幾家,只大概印象應該有500萬以上,同行的同事,以及會計小姐皆異口同聲, 難怪你能接受,被強制扣薪扣了快十年,經協會申請調閱聯合徵信中心/債權人清冊/信用報告書/保人資訊/歷年繳款紀錄,確認實際欠款銀行及欠款總金額,另銀行債權轉讓至資產公司全部總負債後....立即與所有債權人進行前置協商機制,約二個月後,協議結果最大債權銀行回覆的方案為/月付29,867元/180期0%/連同資產公司月付 7,768元,每個月攤還銀行還有資產公司,全部總共需要繳款金額37,635元。 我們立即回覆協商破裂並要求開立協商不成立證明書,準備進入訴訟即所謂的債務更生程序,程序期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這當中一堆需要補件的資料,不清楚的再補正,黃先生點滴在心頭,尤其非常感謝我們更生部門羅法務長及所有人的盡心盡力,這輩子還有多久... ? 我跟老婆生活再苦,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得到一個「 平靜 」。

    處理結果

    這一天....黃先生跟同事借了車,自己開車從新北載著太太,一起來到了我們台中總會,還特別帶了六盒的水果禮盒,因為協會更生部門跟黃先生這一年多的勞心勞力,終於獲得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債務更生認可,負債總金額11,119,112元/裁定清償總金額375,264元/清償成數0.3成/每月清償金額5,212元/分72期,其餘免責,一筆勾銷...真是太感動了1000多萬只要還30幾萬心存感恩。

  4. Q1債務更生程序是什麼?. 簡單來說這是一道向法院聲請用來處理債務問題的程序。. 聲請債務更生的人,需提出一個長達六年(遇特別情事如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最多可延長至8年)的更生方案(也就是還款計畫~),方案只要經過法院認可,債務人就 ...

  5. 更生程序是指由債務人提出一個最長六年至少每三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人清償計劃此計劃稱更生方案),更生方案經法定程序由法院認可後債務人只要依照方案履約完畢除了不免責債權外就當然免除其他債務當然免責之制度在更生過程中債務人所從事之職業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 清算程序 」則是將債務人現有的財產全部拿出來變現,由法院或管理人分配給全體債權人。 清算完畢後,並非當然免責,必須法院裁定免責後,債務人才能免除其他債務,如果法院裁定不免責,則債務人對其餘債務仍然要負清償責任。 另外,債務人最後還要聲請並經法院裁定復權後,才能回復因開始清算而喪失的公、私權利或資格。 發布日期:105-11-14. 更新日期:109-11-17.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6. 更生程序通常有債務打折的效果只要依更生方案履約完畢即視為清償不必還盡原來的債務本金與利息這就是所謂的當然免責」。 更生資格或條件限制. 想要向法院聲請更生,需符合下列資格: 1. 必須先申請過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但不成立或已毀諾(其事由不可歸責於己)。 2. 5年內沒有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其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 3. 負債大於資產(若負債超過1200萬元者適用清算程序)。 4. 最重要的要件為「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者」! (簡單來說就是債務金額要大到工作一輩子幾乎都還不完的狀況下,即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的要件! 更生流程與各階段注意事項. 更生程序開始. 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才可以聲請清算。

  7. 更生程序是指透過債務人提出債權人同意及法院介入等方式而定出更生方案即清償計畫之程序。 更生方案清償期約6年(最多可延長2年,即最長8年)。 法院核准更生方案之後,債務人照著還款計畫還完錢就不用背負債務(『當然免責』)。 『當然免責』:是債務人照著還款計畫還完錢後,不用再等法院的任何書面(裁定),當然就沒有責任了。 發布日期:105-12-08. 更新日期:109-11-09.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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