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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統籌入出國管理確保國家安全保障人權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

  2. 移民署對於各權責機關通知禁止入出國案件應每年清理一次。. 但欠稅案件達五年以上始予清理。. 第 6 條. 已入國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申請居留變更居留原因延期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事項。. 前項申請案件,由法定代理人辦理者 ...

  3. 法規名稱入出國及移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國民入出國 § 5. 第 三 章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 § 8. 第 四 章 外國人入出國 § 18. 第 五 章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 § 22. 第 六 章 驅逐出國及收容 § 36. 第 七 章(刪除) § 40. 第 八 章 機、船長及運輸業者之責任 § 47. 第 九 章 移民輔導及移民業務管理 § 51. 第 十 章 面談及查察 § 63. 第 十一 章 罰則 § 72-1.

  4. law.immigration.gov.tw › immigr-law › lawCatalogue移民署法規查詢系統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 QD0312 ) 民國112年12月29日 內政部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 ( QD0305 ) 民國112年12月28日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 民國110年11月08日

  5. 移民署中文網-入出國及移民法. ::: 現在位置 首頁. 常見問題. 入出國及移民法.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臺灣地區人民申辦相關. 父為外國人母為國人,子女在台出生,可否直接設籍? 設籍在金門、馬祖人民,不辦理護照如何走小三通? 我的護照效期不滿六個月,是否能持此護照出境? 如不行出境,是根據那一條法令規定? 檢視相關 4 篇文章.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辦相關. 自113年1月1日起,放寬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的相關措施為何?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免申請入國許可方式入國,在臺可以停留多久?(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免申請入國許可入國後3個月停留期限屆滿,是否可以申請停留延期?(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檢視相關 12 篇文章. 外籍人士申辦相關.

  6. 入出國及移民法新制-新制說明(自113年3月1起實施) 圖片 5 入出國及移民法新制-新制說明(自113年3月1起實施) 圖片 6 外部連結 Indonesia Cambodia Việt Nam ภาษาไทย English Myanmar 此資訊是否有幫助? 是 否 收合 最新消息 生活輔導 生活輔導課程 入國前 ...

  7. 入出國及移民法( 以下簡稱本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制定公布,並於同日施行,其後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配合內政部移民署( 以下簡稱移民署)組織改造修正其機關名稱,並自同年月二十八日施行。 鑑於我國面臨人才外流與國際間人才競逐之挑戰,為加強延攬與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有放寬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入國、居留及定居與外國人居留及永久居留相關限制、簡化外國人申請居留流程、鬆綁外籍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居留規定必要,俾增加留臺誘因,並強化婚姻移民家庭團聚權與維護兒童最佳利益,建構友善及便利之移民環境,以達完善留才環境及提升整體競爭力之目標。

  8.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林右昌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以及相關行政機關與團體提供寶貴的修法意見使修法作業順利完成林右昌表示這是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24餘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共計修正63條修正重點主要放寬外籍配偶因撫育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相關規定以保障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並增訂處罰不法態樣及提高罰則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 內政部移民署說明,這次修正4大重點如下: 一、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 為維護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及兒少最佳利益,增訂外籍配偶喪偶,或曾為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我國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持停留簽證入國後可申請居留的規定。

  9. 2023年6月28日 · 法案動態. 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業奉總統112年6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4171號令公布。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2023-06-28.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資料點閱次數:6444.

  10. 首頁 移民署法規 入出國及移民法篇 (QD03)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 QD0312 ) 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八八)內移字第 8878641 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內政部台(八九)內移字第 8981819 號令修正第 27 條及第 3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日內政部台(九十)內移字第 9081603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 0930004539 號令修正第 4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 0971026259 號令修正第 4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 0971035716 號令修正發布,定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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