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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30)日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 (2021)年1月1日零時起 (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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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世界各國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一覽表. ::: 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世界各國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一覽表. facebook. twitter. line.

  3. 2021年7月8日 · 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7] 。 1月20日因應台灣醫院發生COVID-19疫情即日起強化醫療院所門禁管制措施 [8] 。 1月22日,出現首例醫師(案838)和護理師(案839)確診案例 [9] 。 因應 部桃醫院群聚感染事件 ,指揮中心持續強化感染管制作為,啟動「 部桃專案 」 [10] [11] 。 1月24日,針對回溯1月6日至19日醫院感染事件, 擴大回溯醫院相關接觸者居家隔離 [12] 。 1月29日,臺灣相隔263天再度出現死亡個案。 2月1日,因應春節連假,各項防疫措施升級。 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禁止飲食,正式實施 [13] 。

  4. 2020年12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30)日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 (2021)年1月1日零時起 (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三)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專案,除已通過審查者外,其餘恢復14天居家檢疫。

    • Covid-19現行因應作為
    • 簽證
    • 中華民國駐外機關

    自2023年8月15日起: 1.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或快篩陽性,請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直至快篩陰性或滿5天即可解除。 2.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請儘速就醫。

    入境限期(簽證上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欄):係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之期限,例如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APRIL 8, 1999即1999年4月8日後該簽證即失效,不得繼續使用。
    停留期限(DURATION OF STAY):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後,自入境之翌日(次日)零時起算,可在臺停留之期限。
    入境次數(ENTRIES):分為單次(SINGLE)及多次(MULTIPLE)兩種。

    中華民國政府有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僑委會、交通部觀光署等在國外設有駐外單位,辦理該單位所負責之工作。不過各單位都由外交部之當地駐外單位統一指揮、協調,大部分也在同一地點工作。 因駐外單位甚多,地址、電話等又較易變動,所以要掌握正確資訊,可以向各單位查詢。(駐外館處) 外貿協會係我國主要民間對外商務推動單位,相關資訊請查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網站。

  5. 2020年2月6日 · 外交部配合開放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臺簽證。 外交部將相應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如下: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臺,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得依其來臺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臺簽證。 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6. share. 指揮中心指出考量農曆年節將至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自110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並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居家檢疫者須1人1戶且經切結。 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詳細資訊可參考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110-01-15. 更新日期: 110-02-05.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7989.

  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30)日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 (2021)年1月1日零時起 (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1.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3.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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