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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旅客應詳實申報本系統資料。 填寫不實者,依該法第69條規定,最高得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鍰。 According to Article 69 of the Communicable Disease Control Act, any person who falsifies on this notice shall be fined up to NT$150,000. 所有入境航班旅客過去14天內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及四肢無力等症狀,請於抵臺時主動洽CDC檢疫人員,配合健康評估及完成本系統健康申報。 本人同意「入境旅客配合採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或「有症狀旅客健康評估暨檢疫敬告單及提審權利告知」,以電子表單方式收執。

  3. 入境檢疫系統 (機組人員版) Quarantine System for Entry (For Crew) 請於航班抵臺後,再進行線上健康申報. 填寫系統前,請先確認防疫旅宿之訂房代碼、公司宿舍或符合「1人1室/1人1戶」檢疫規定 (詳細內容,請按我) 抵臺後全程佩戴口罩,儘速前往檢疫處所且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搭乘防疫車隊、入住防疫旅宿時,主動出示本通知書收執聯。 除執行飛航任務 (限派飛長程航班)外,應留在檢疫處所,不得外出。 前往啟程地機場應搭乘公司專車或防疫車隊。 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 (包含持臺灣手機門號進行個人活動範圍之電子監督)。

  4. 2022年8月15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5)日表示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自今 (2022)年9月1日起 (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後4天自主防疫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相關規定如下: 一、 檢疫天數及處所. (一) 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 (二) 4天自主防疫: 1. 得以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2. 由3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5. 2022年2月24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表示,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宣布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再延長至今年3月6日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專案規定;並自今 (2022)年3月7日零時起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檢疫天數及場所: (一) 居家檢疫天數為10天,入境日為第0天,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 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 如家戶無法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10天檢疫。 (三)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同住,或於防疫旅宿依民眾意願並配合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6. 入境檢疫系統 - 衛生福利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 (個別)隔離通知. 經衛生單位調查結果,您可能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有相當接觸,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 為了保護您和親友及大眾的健康與安全,請您於指定期間內進行居家/個別隔離,有關居家隔離之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如下: 留在家中(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地方政府指定範圍內), 禁止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 Stay at home or within the area designated by the 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 (CECC) or the local government.

  7. 9月新聞. 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1-09-29. 更新時間: 111-09-2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9)日表示,經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疫情正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在評估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為邁向防疫正常生活,自10月13日零時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並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以兼顧防疫、經濟、維持社會運作及國際交流之需求,說明如下: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 (一) 取消居家檢疫。 (二) 旅客入境前免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及免持國內手機門號。

  8. 因應中港澳地區COVID-19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與衛生福利部已共同主導開發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電子化系統 (入境檢疫系統)」,提升國內檢疫作業效能及旅客通關速度系統上線後持有國內各電信業者手機門號之旅客可在到航空公司櫃臺check-in時掃描QR Code,進入「入境檢疫系統」網站,透過「掃描、輸入資料、接收簡訊、出示手機」簡單四個步驟,就能完成。 (1)先於線上輸入健康資料。 (2)航班抵臺後,開啟手機,健康申報憑證將經由簡訊自動發送。 (3)旅客入境時,出示手機憑證畫面,即可快速通關。 發布日期: 109-02-16. 更新日期: 109-05-14. 發布單位: 衛生福利部.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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