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受理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地址:105404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公益出租人 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一)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二)地價稅:適用稅率2‰(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

  2. 行政院因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成效良好,內政部營建署規劃再將專案升級為【租金補貼2.0】版本。 這次【租金補貼2.0】較值得留意的,在於申請 時不需要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基本上只要民眾有租賃契約,即可直接申請 ,且舊戶也不用重新申請。

  3. 內政部營建署「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申請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 一、為協助無自有住宅且所得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租屋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行政院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為4年計畫,每年計畫辦理戶數50萬戶。

  4. 公告事項.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申請案件 (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 「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 (網址:https://has ...

  5.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自111年7月1日9時起至111年10月31日17時止線上受理申請. (1)受理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2)線上申請網址: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3)申請資格:凡年滿20歲以上或未滿20歲已結婚者皆可提出申請. (4)所得財產標準:本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

  6. 若民眾有任何疑問,可主動洽營建署詢問與釐清,審查人員電話可透過線上申請網站進度查詢功能查詢,或洽諮詢專線02-77298003、02-87712345轉2。 內政部最後補充, 7至8月申請租金補貼通過者,已自111年10月起核撥補貼金額,9至10月申請租金補貼通過者,已於11月起核撥。

  7. 本專案300億元經費由中央完全負擔,由內政部營建署直接接受民眾申請,既有補貼戶由營建署直接帶入資料審查,無需另外申請,新申請戶只要提供租賃契約與帳戶資料,透過更為便捷的線上申請系統,讓民眾很容易完成申請程序,只要符合資格者皆可獲得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