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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遺產中的農業用地和地上的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免列入課稅。 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就要追繳應納稅賦。 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須追繳遺產稅。

  2. 財稅局提醒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課徵田賦僅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於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超過申請期限將不予受理,因買賣、贈與或繼承等原因新取得之土地務必要在該期限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得以課徵田賦。

  3. 一、移轉土地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三、漲價總數額計算. 以土地移轉時之申報移轉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 (或原規定地價)乘以物價指數,如土地改良費用,亦應一併減除。 (一)申報移轉現值:可用下列 2 種價格擇一為申報移轉現值。 1. 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年1 月 1日地政機關公告之每平方公尺土地現值乘以移轉土地面積。 2.雙方當事人合意之價格,例:買賣雙方簽訂之契約價格,即實際交易價格。 但申報人申報之移轉現值,經審核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得由主管機關照其自行申報之移轉現值收買或照公告土地現值徵收土地增值稅。 (二)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

  4. 3801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遺產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納稅義務人依法應該申報遺產稅而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時,除了補徵稅款外,還要按照核定的應納稅額處罰2倍以下的罰鍰。. 但是核定的應納稅額在新臺幣6萬元以下者,就可以不罰。. 如果在還沒有經人檢舉和 ...

  5. 下面兩種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在我國境內住所,並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人。. 自102年1月1日起,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其認定原則如下:. (1)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下列情形之一 ...

  6.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遺產稅. 遺產價值之計算? 3401 不動產之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更新日期:113-01-03. 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果是受死亡宣告的,以法院宣告死亡日的時價為準。 上面所說的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 更多相關資訊. 3402 公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113-01-03. 3403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獨資、合夥之商號,其遺產價值應如何估定? 113-01-03. 3404 私募有價證券,其遺產價值應如何估定? 113-01-03. 3405 地上權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113-01-03.

  7. 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在依法辦理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期改課地價稅。 所稱「實際變更使用」,係指凡領有建照執照或雜項執照者,以開工報告書所載開工日期為準;未領取而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則以稽徵機關查明之實際動工年期為準。 更多相關資訊.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111-01-13. 每年地價稅何時開徵? 地價稅逾期繳納,會不會處罰? 110-12-30. 請問今年移轉土地,當年度的地價稅是由誰來繳納? 110-12-17. 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107-05-08. 私設巷道是否可以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辦理減免地價稅? 10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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