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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起進醫院免戴口罩了! 疾管署宣布強制戴口罩走入歷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進醫院不用再戴口罩了!疾病管制署今(8)日經專家會議討論後,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宣布,拍板決定全面解禁醫院口罩令,5月19日起取消「強制配戴」規定、改為僅「建議配戴」,不再具有強制性。這也讓迄今已經實施1254天的醫院< ...
匯流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6 天前
封1265天 5/19起口罩令全面鬆綁
新冠疫情侵襲全球逾3年,疫後即便各大場所已不用佩戴口罩,但醫療診所、藥局、長照機構等仍維持佩戴。衛福部8日宣布,5月19日起,全台口罩令皆鬆綁,進入醫院、藥局、老人福利機構等,改為建議佩戴。自2020年12月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八大< ...
中時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5 天前
-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八大類場域包含「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 (構)」等 (例示名稱如附件),由於這些場域具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等特性,因此強制要求民眾於這些場域活動時應佩戴口罩,以防範武漢肺炎及其他經由飛沫、空氣傳播的疾病傳播的風險。 指揮中心指出,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場所人員勸導不聽者,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如果民眾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 ...
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6CZmruy-pFcQ2IfbjqEHyQ?typeId=9
其他人也問了
八大類要戴口罩嗎?
哪些場所要戴口罩?
辦公區域戴口罩安全嗎?
未依規定戴口罩會怎樣?
2023年11月29日 · 當時由於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020年12月1日啟動 秋冬 防疫 專案 ,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二)查核中心11月29日向衛福部疾管署求證。 疾管署表示,近期並未強制規定要配戴口罩,僅建議民眾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此外,查核中心檢索衛福部疾管署網站,也並未有「強制戴口罩」公告。
2023年11月29日 · 有關近期社群軟體、網路流傳「十二月一日起 8大場所強制戴口罩」之錯誤資訊,疾病管制署今(29)日嚴正澄清,該內容為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防疫措施,為過時資訊,與現行措施不符;依據該署今年8月15日起實施之戴口罩規定,目前應戴口罩場所為醫院
2020年12月2日 · 指揮中心指出,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場所人員勸導不聽者,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如果民眾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如隔板)的前提下,可在 ...
2023年11月29日 · 當時由於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020年12月1日啟動 秋冬 防疫 專案 ,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2023年11月29日 · 疾管署強調,依據今年8月15日起規定,目前應戴口罩場所為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室內空間,其餘則有建議戴口罩的情境或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疾管署重申,有關防疫相關政策、規範等資訊應以官方公布為主,並可至疾管署的官網查詢,勿輕信社群軟體、網路流傳消息。 另外,提醒民眾,收到來路不明防疫訊息須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 (編輯:唐聲揚)1121129. #口罩. #疾管署. 中國黴漿菌等7病原流行 疾管署籲老幼非必要勿前往 兒童黴漿菌治療藥用量增 食藥署:已大量輸入或生產 網傳黴漿菌肺炎是新冠變異 中國專家:兩者無關 教育部用長輩圖闢謠 重申學生不會上戰場 防疫物資採購再遭質疑 疾管署:過程均合法.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shar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8月5日表示,民眾在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也列舉了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社區目前相對安全,現階段仍以加強宣導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同時勸導民眾配合在這八大類場所佩戴口罩為主。 惟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 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8大類強制戴口罩場所,包含各類醫療照護場所、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商場、購物中心、超市等消費場所(但餐廳未列入);教育場所則有圖書館、社區大學、訓練班和K書中心,但不含各級學校和幼兒園、補習班。 此外,電影院、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美術館、博物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兒童遊戲場也入列;郵輪、歌廳、健身中心、電子遊戲場等;寺廟、教堂等類似場所,以及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等。 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是於戶外進行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方式進行管控,讓民眾在場所或活動中能持續、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