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之設置標準及儲存、處理、搬運之安全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但因場所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與本辦法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構造或設備,適用本辦法確有困難,於檢具具體證明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不在此限。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 設備之設置標準及儲存、處理、搬運之安全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但因 場所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與本辦法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構造 或設備,適用本辦法確有困難,於檢具具體證明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之設置標準及儲存、處理、搬運之安全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但因 場所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與本辦法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構造或設備,適用本辦法確有困難,於檢具具體證明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120823301號令主旨: 核釋「... 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核釋「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之二有關六類物品儲存場所安全管理之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附檔: 附表一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分級及管制量.ODT 附表一之一:一般處理場所以建築物使用區劃認定之應符規範一覽表.PDF 附表二.PDF
主旨: 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15條之1附表1之1、第79條附表5。. 修正目的及意旨: 為強化六類物品場所之安全管理,使規範更加周全,符合實際需要,並強化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增訂供應 ...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10 月 01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消防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