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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行政院訂定之「112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人 (四)字第1120126002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2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2162號函辦理。 二、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按前開發給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如下: (一) 依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加給)之合計數發給,主管人員、112年12月支主管職務加給(含兼任主管及代理主管)及簡任 (派)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務加給有案者,另加主管職務加給或比照主管職務核給之職務加給發給。
2023年12月22日 · 行政院指出,依據「202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為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對象為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與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軍公教人員(含技警工友)、年度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
1、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十二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十二分之一計算發給。 2、 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八)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人員,依其當年實際服役月數比例計支。 四、發給日期: 春節前十日( 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一次發給。 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發給單位如下: ( 一) 十二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二) 十二月二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由原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三)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者,由現服役單位發給。
二、計支內涵. Q1:公務人員地域加給、導師職務加給、警察人員警勤加給是否為年終工. 作獎金計支內涵? .......................................... 7. Q2:服務於山僻、離島地區之約聘僱人員年終工作獎金計支內涵為何?得. 否以通案標準作為計支內涵? ................................ 7. 一百十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問答集目次 . 一、發給對象. Q1: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是否適用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
2021年12月3日 · 一百十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院授人給字第110400131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十五點,自即日生效. 一、為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二、發給對象如下:(一)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與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軍公教人員(含技警工友)。 (二)年度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 三、發給基準如下:(一)支領一般公務機關待遇人員,其發給數額按下列規定辦理: 特任以上人員以月俸及公費(或政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立法委員比照支給)。 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及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人員,以月支薪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
公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從民國61年起發放,相關制度是政府為因應公務人員在春節期間的需要,在年終發給的慰勉性給與。 自民國78年起發給1.5個月的年終工作獎金,嗣後在任何情況下,每年均維持此一額度。 年終工作獎金每年都透過預算編列,並經立法院審查通過,實質上已經成為待遇之一部份,因此是一個制度化的行政慣例。 春節將屆,適值政府鼓勵擴大消費,刺激有效需求之際,更應該鼓勵公務人員消費,因此經過多方考量,行政院決定公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仍然維持過去慣例發給1.5個月。 最新新聞. 行政院召開「穩定物價小組」會議,密切掌握國內物價情勢及指標餐飲商品價格,確保價格合理 113-04-30. 行政院提名通傳會委員人選案 已函請立法院審議 113-04-30.
2023年12月22日 · 行政院指出,為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根據「202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春節前10日(2024年1月31日)一次發給。 軍職人員部分,則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但照往例,軍人發放時間與公教人員差不多。...
2023年12月22日 · 根據112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對象,包含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與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的現職軍公教人員,以及技警工友,還有年度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 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今年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今年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不過,若軍公教年終考績及另予考績遭列丙等以下,以及年度中受記過以上的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平時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都不會拿到年終工作獎金。 除了年終工作獎金之外,軍公教另有考績獎金,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年終考績甲等將有1個月獎金;乙等則為0.5個月獎金。
2021年12月31日 · 而對於全台82萬名軍公教人員,行政院已正式發函給全國各機關,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將於明 (111)年1月22日入帳;除了有1.5個月年終,考績甲等者還能再領1個月的考績獎金,屆時多數軍公教在農曆過年前,共可拿到2.5個月的相關獎金。 根據行政院《110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說明》,年終獎金將在明年1月22日發放;軍職人員方面,則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Omicron.Delta夾擊 陳時中:跨年大考驗. 台鐵中製煞車皮劣質 王國材:用了才知道. 年終獎金 軍公教 獎金. 延伸閱讀. 新北某公司令「染疫就懲處」侯友宜:資方應照顧勞方. 軍公教調薪明拍板有望破3%? 25年最高. 金融業年終比一比 富邦金.台新金逾10月.
帶職帶薪出國進修人員得按現職人員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給單位依其實際在職月數合併計算後,按比例發給。 但應徵服兵役人員,如其年度中曾任公教人員或為本款第三目所列人員並已離職者,其服役前在職年資及服役年資,分別由其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及服役單位各依其服務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基準,按其實際在職月數比例,在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發給:1、 各級機關學校調(轉)任人員及離職再任人員,其在職年資准予併計。 2、軍職退除役輔導轉任公職人員,其在職年資准予併計。 3、新進現職人員,原為聘用人員、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臨時人員或技警工友之在職年資准予併計。 (2)留職停薪人員(包括留職停薪應徵服兵役、替代役人員)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