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4年4月20日 · 我國勞動法令雖然沒有規定雇主給付年終獎金的義務請參勞基法第 29 ),但是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契約中或是雇主可以在工作規則中訂立相關的規範若有訂立則年終獎金如何發放年終獎金是不是工資這些就要依這些規定來判斷而不再是勞基法第

  2. 2015年6月16日 · 國際勞工組織早在 1935 年便建立每周工作 40 小時的原則我國公務員早在 2001 年時就實施周休二日然而我國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卻繼續維持雙週 84 小時工時制度,終於立法院於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修正通過,將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一週 40 105

  3. 2014年9月11日 · 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第 19 條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無論是自願或非自願離職),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一般而言,此即所謂離職證明書。 勞動契約經勞工合法終止後勞工固得請求公司發給服務證明書惟該條只規定雇主有發給服務證明書之義務但沒有限於何種情形之離職也就不是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雇主均有發給義務其目的係為便利勞工謀求新職以證明其工作經驗

  4. 2016年2月16日 · 一:加班費的發放方式,公司硬性規定只能領加班費,可以嗎? 明明公司還有補休的選項(加班單子上有二個選項勾選)。 二:出勤六小時,可領加發一日工資(八小時)。

  5. 2014年10月14日 · Oct 14 Tue 2014 13:37. 【每月勞動權益解析】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一)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諸多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之問題。 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 因此,本工作室特以本系列專文將以「簡單的表格」舉例說明一些「不該發生卻常見」之雇主違法應處罰的行為,讓大家好好的為雇主進行勞動基準法之總體檢,如發現有雇主相關可能涉及違法之情形,應主動進一步提出諮詢,以尋求救濟方法,勇於拒絕違法,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Q1:關於「工資給付」,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6. 2015年7月14日 · 第一、雇主調職權與調職五原則之適用:. (一) 將您從電訪開發人員調動為業務乙職,原則上應無不法,但應注意身障人員之保護規範:. 現今法院見解多認為,為尊重企業經營自主權及考量勞動實務上運作,除非勞動契約中有明確約定,或從勞資雙方履約過程得 ...

  7. 2015年1月14日 ·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16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Q18:勞檢單位會在勞檢前先通知雇主嗎? 若會,這樣雇主就有時間準備應對的資料(甚至假造資料),這樣對勞工好不容易下定決心申訴豈不功虧一匱? 答:除勞動檢查法第13條所列事項,勞檢員執行職務,不得事先通知事業單位, 實務上之執行情形併說明如下。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