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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22日 · 公務人員的確是需要花上時間成本才能得到的夢幻工作,但是考取公務員之後得到的回報是,永久穩定安穩的人生,公務員不會受到任何外力因素導致停工,薪水也是比一般民間企業多出非常多,簡單來說,公職考試是非常適合投資的一個項目,而外面民營的公司

  2. (六)前二款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如有競合情形時,得將薪俸、專業加 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管職務加給分項採計,以最有利於當 事人之計算方式計發。

  3.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人 (四)字第1120126002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2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2162號函辦理。. 二、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按前開發給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如下:. (一) 依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加給)之合計數發給,主管人員、112年12 ...

  4. 一百十二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問答集目次 一、發給對象 Q1: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是否適用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 注意事項規定? ..... 1

  5. 原則:年終考績獎金以受考人次年1月1日的俸給總額 (含本俸〈年功俸〉+各項加給)為準。 如果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經依法核派代理或兼任職務,並依規定支領代理或兼任職務加給,而於次年1月1日已不再代理或兼任職務者,其考績獎金的各項加給,應以考績年度內實際代理或兼任職務時所支各項加給及月數,按比例計算,其餘未代理月數則以所任職務所支各項加給,按比例計算,兩者合計,再加計次年1月1日的本俸 (年功俸)數額後發給。 很多時候,受考人如符合上面 的情形,按比例來計算考績獎金會比較有利,可是有些時候,像是受考人因考績升職等或職務異動導致次年1月1日所支各項加給總和反而較高時,就回歸原則,也就是以次年1月1日俸給總額為準。 簡單來說,就是計算二者並比較後,以最有利 (較多獎金)的標準來發給同仁的考績獎金。

  6. 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政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者,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採計提敘官職等級之年資,得比照前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年資,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績。

  7. 壹、法令依據. 一、105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 行政院106.1.6 院授人給字第1060034642 號函) 給年終工作獎金�. 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與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軍公教人員(含技警工友)。 年度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 ( 三)發給基準如下: 支領一般公務機關待遇人員,其發給數額按下列規定辦理: 特任以上人員以月俸及公費(或政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立法委員比照支給)。 比照簡任第12 職等、比照簡任第13 職等及比照簡任第14職等人員,以月支薪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之合計數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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