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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二款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如有競合情形時得將薪俸專業 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管職務加給分項採計以最有利 於當事人之計算方式計發。(十二月份到職且於當月三十一日前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 下列規定辦理

  2. 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 列丙等以下 受記過以上之懲戒處分。 平時考核累積達一大過。 減發 累積達記過2次或累積曠 職4日→發1/3。 累積達記過1次或累積曠 職3日→發2/3。 受申誡處分→發3/4。 當年實際 在職月數 比例 年終工作獎金 依據每年訂頒之軍公教人員

  3. : 02-23975565 E-Mail : shi nyu@dgpa. gov. tw + ¥ K u 108410 h 5 a

  4. 加班是公務人員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應盡的抽象義務,不問個人意願為何,所有公務人員皆有依長官指派而加班之義務;如不加班,即屬違反服務與服從義務,勢將面臨機關追究行政責任之虞。 固然,加班是義務,但並非是平白付出、沒有報酬的單向義務,而是事後可以請求相對報酬的義務。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所以加班不只是公務人員的義務,其實也是權利。 或者說,加班是公務人員概括的抽象義務,加班補償則是公務人員具體的法定權利。 加班補償既然是公務人員加班後可以請求補償的法定權利之一,其權利性質為何,自然值得公務人員關切。 依現行法令規定觀之,公務人員加班補償權利的性質,可析述. 10 2016.10.06 第374期.

  5. 總處113年4月份重要行事紀錄. 113.05.04. 人事總處新聞稿消息:有關媒體報導「公務員神卡花蓮刷8000、發1萬6000」情事,應屬誤解,特予澄清說明. 113.04.24. 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及各年度申請補訓人員、增額申請分配訓練人員網路分配作業相關注意 ...

  6. 79 ¢ r f 103年12月份人事動態 人事主管部分(處長、主任、人事管理員) 姓名 原任職務 新任職務 李秉洲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 勞動部人事處處長 林翠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 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人事室主任

  7. U ¸ 5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協會 -竹林知性之旅 前言 總處公務人員協會為了精心規劃本 次行程,除了請旅行社提供套裝行程外,也 請協會的會務人員提供豐富的旅遊經驗與建 議,並借鏡蔡簡任秘書富雄在警察大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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