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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善列印. 公務人員於12月間或翌年1月1日退休生效其考績獎金如何發給.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 發文字號: 銓敘部80年5月4日80台華甄四字第0554904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 條規定:「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一、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本職或本官等最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者(現為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某甲以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四級參加79 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經本部核定為「依法晉年功俸一級為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五級並給與1 個月俸給總額之1 次獎金」,與上開規定相符。
- 12月2日以後退休之公務人員,如遇次年1月1日公務人員待遇調增,其退休當年考績獎金應以調薪後之數額發給。111/12/02。
- 奉准於12月間(除12月1日外)退休生效之公務人員,其當年考績晉年功俸(或本俸)一級無從執行者,得比照改發1個月獎金。110/04/08。
- 12月2日以後退職、辭職、撤職、免職及死亡者,當年考績結果應晉級部分,得否比照無級可晉,改發1個月獎金。110/04/08。
- 公務人員奉准於12月2日以後資遣,當年考績結果應晉級而無法執行部分,比照退休人員改發給1個月獎金。110/04/08。
法規釋例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施行細則第2 條第2 項規定略以,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 公務人員12 月2 日以後由其他機關調任現職者,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 第9 條第1 項規定:「依本法給與之考績獎金,其 ...
法規草案. 四都改制相關函釋. ::: |. 友善列印. 12月2日以後退職、辭職、撤職、免職及死亡者,當年考績結果應晉級部分,得否比照無級可晉,改發1個月獎金.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 發文字號: 銓敘部73 年11 月29 日73 台華甄四字第36274 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一、公務人員退休,經銓敘機關核定為1 月1 日生效,致其前1 年考績晉年功俸一級無法執行者,得比照無級可晉改發1 個月獎金之規定,旨在加強照顧退休人員並已陳奉考試院73 考台秘文字第0894 號函示准予照辦。
公務人員考績現況. 歷經多次變革後,96年3月21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之主要架構:. 考績宗旨. 公務人員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考績種類. 1. 年終考績:. 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1至12月任職期間之 ...
第 一 條. 公務人員之考績,依本法行之。. 第 二 條. 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第 三 條.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 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另予考績:係指 ...
法規釋例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 條第2 項規定:「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同法施行細則第9 條規定:「(第1 項)依本法給與之年終考績獎金,或另予考績獎金,均以受考人次年1 月之俸給總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