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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2021年5月5日 · 指揮中心強調,疫苗接種假是給予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或產生不良反應時請假多一種選項,雇主或機關不能對受僱者或公務人員有任何不利之處分或對待。 相關資訊勞工請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公務人員請洽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02)2397-9298分機507、510、512、538、556或銓敘部法規司 (02)8236-6666分機6475、6477、6478。 圖片. 附件. 疫苗接種假說明. 發佈日期 2021/5/5.
2023年4月27日 · 指揮中心今天說明,「疫苗接種假」隨指揮中心解編退場,回歸一般性請假規定。 過去幾年,基於國內疫情嚴峻,為強化民眾接種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受僱者於前往接種武肺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當日起到接種次日24時止,可以持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得有相關不利處分。 指揮中心表示,從防疫控制面而言,「疫苗接種假」發揮相當大的功能,隨著解編降級,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之後若因接種疫苗有請假的需要,將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與流感疫苗接種相同。 公務人員的「疫苗接種假」也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指揮中心說明,2021年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出院後仍應居家隔離,該期間得請「防疫隔離假」規定,因現已無相關隔離措施,一併停止適用。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 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 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 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 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 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 起算。
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三)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天數,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其所請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成、核)計算。 (四)另除申請疫苗接種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公務人員及工友請詳附件1. *有關教師請詳附件2. *相關疑問請洽人事室#228.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疫苗接種假.jpg. 附件1- (職工)防疫,假怎麼請? .pdf. 附件2- (教師)防疫,假怎麼請? .pdf. 公文2.PDF. 瀏覽數:
請假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申請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指揮中心表示,為保障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者權益,已邀集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及法務部等機關研商並形成共識,除確定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外,另針對勞工或公務人員請假者
2023年4月27日 · 公務人員疫苗接種假將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COVID-19新變種「大角星」出現本土病例 皆非重症. 莊人祥說,先前強化民眾接種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依據災害防救法,受僱者於接種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持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得有相關不利處分。 莊人祥表示,針對有專家認為隨著COVID-19流感化,明年不需要繼續接種疫苗說法,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說,疫苗政策維持「疫苗加一」概念,希望民眾今年都至少施打1劑,至於明年是否需要施打,需視病毒變異株發展,現今世界各國也還沒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