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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乎自己薪水但又不知道怎麼算的上班族。 3. 知道怎麼算薪水,但想省去查表 (健保、勞保)的麻煩。 【需知道以下事項才有辦法試算薪資】: 1. 瞭解公司的特休假是截至前年底還是當日。 2. 瞭解公司的遲到扣薪方式。 【變數版本說明】: 1. 健保負擔金額版本:自1070101起適用. 2. 勞保分攤金額表:自1070101起適用. 3. 特休天數:自1070101起適用。 更新歷程. 2020.03.5 (v1.5) [新增] 109 年度勞健保級距對照表.

  2. 所謂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是指依各項公務員人事法令任用派用聘用遴用而於本法第3條所定各業從事工作獲致薪資之人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 具備此等身分之人員,絕大多數情形正好存在於公營事業之中。 蓋公營事業之事業活動類型,多半被涵蓋於勞基法第3條第1項所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範圍內 [1]。 在勞基法第84條之規定架構下,公營事業人員中,除具決策責任之機關指派人員以及依照勞動契約任用的單純勞工之外,其餘人員皆屬本條所稱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而呈現出同時適用公務員法以及勞基法之特殊法律適用現象 [2]。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法規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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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乎自己薪水但又不知道怎麼算的上班族。 3. 知道怎麼算薪水,但想省去查表 (健保、勞保)的麻煩。 【需知道以下事項才有辦法試算薪資】: 1. 瞭解公司的特休假是截至前年底還是當日。 2. 瞭解公司的遲到扣薪方式。 【變數版本說明】: 1. 健保負擔金額版本:自1070101起適用. 2. 勞保分攤金額表:自1070101起適用. 3. 特休天數:自1070101起適用。 更新歷程. 2020.03.5 (v1.5) [新增] 109 年度勞健保級距對照表.

  5. 2017年9月15日 · 10. 公司會給看薪資明細,但不給留存,這是否有違法? 答:依勞基法第23條規定略以: 薪資發放 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

  6. 俗稱的月薪」(薪資),是指雇主該月給勞工所有的錢都算在裡面但是依相關法令之規範加班費職業災害補償勞工退休金勞保與健保月投保薪資其實並不是直接以月薪作認定而是應以工資總額對照相關分級表上所屬級數對應之金額

  7. 2020年8月19日 · 「時160元,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最少應該要22天 X 8小時 X 160元 = 28,160元才合理,月薪低於28,160元的都不要去! 其實,這是倒果為因了。 首先,我們要理解,目前的月薪制與時制是脫勾的,兩者的計算邏輯不一致。 我整理的這張,大家可以很清楚看到,在民國96年,也就是基本工資凍漲整整10年之前,最低工資的月薪,除以30再除以8就是時,當時是沒有脫勾的。 後來月薪制與時制脫勾,這裡還是要再次說明: #月薪制. 我們來對照勞動基準法的條文是如何說的: #勞基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8. 6 天前 · 採單一薪資 月薪40,162(具備證照加給3,000元),配合公部門薪資調整具相關專業證照者於持照期間另加專業加給3,000元(具備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CDA國際生涯發展諮詢師)) 職涯輔導管理師,高考社會工作師,特考諮商心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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