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第 9 條.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但判決確定前,已為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大法官解釋(舊制)

  2. 第 8 條.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 ...

  3. 第9條.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但判決確定前,已為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函釋內容: 公司資金不得由公司或負責人籌借款項充為資金.

  4. 2021年4月9日 · 公司法第9條規定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但判決確定前,已為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說明: 現行條文第一項所規定之裁判,在司法實務上認係民事裁判,並不包括第二項之刑事裁判在內。

  5. 2023年12月4日 ·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涉及公司法第9條的案件似乎也被包括在內本文旨在與讀者分享有關公司法第9條涉及資本不實之案件類型以及在實務操作中對於各種法律攻防策略的觀察和分析

  6. 按公司法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第1項)。 」、「第1項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但裁判確定前,已為補正或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已補正者,不在此限(第3項)。 」有關公司法第9條第3項但書之補正程序,僅規定應於裁判確定前「補足」股款,至究係以1次或多次辦理,則非所問。 二、次按公司法第139條規定,股東應按所認股數繳納股款,如有同法第9條第1項之情形,亦有補足之義務。 股東應補足之金額,倘由第三人代為補足,參照民法第311條規定,亦無不可。

  7. 2018年8月1日 · 新修正的公司法第9條被外界稱為SOGO條款施行後可能再次掀起SOGO百貨公司經營權風波為什麼公司法第9條會叫做SOGO條款呢? 遠東、太平洋、SOGO百貨之間到底有什麼錯綜複雜的關係呢?

  8. 第9條.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但判決確定前,已為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第13條. 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

  9. www.6laws.net › 6law › law公司

    ﹝1﹞ 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命令解散之: 一、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此限。 二、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三、公司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公司於判決確定 ...

  10. 三讀通過的公司法第9條新修正為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而且新增利害關係人也可申請撤銷或廢止。 不過,本條文之修正不溯及既往,應予注意。 雖然有主管官員指出第9九條修法前後,差異不大,表示以前是檢察官通知,現在則是刑事判決確定後,由主管機關認定。 然而,各方仍對公司法第9條以「SOGO條款」修正案稱之,不難想見此條文之重要性。 立法院七月六日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其中關於公司法第9條所謂修正案,引發各界關注。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