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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6月14日 · 所謂公訴指的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程序意思是說當檢察官知悉可能有犯罪事實存在後, 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展開偵查、並向法院起訴被告,開始訴訟程序的進行,這個程序就叫做公訴。 在公訴程序中,因為是由檢察官負責起訴被告,所以 訴訟中的當事人也會是檢察官 ,而被害人除了可以證人的身分出庭外,在某些特定類型犯罪中受害人也可以 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以獲得到庭陳述意見和閱卷的權利 ( 刑事訴訟法§455-38 )。 與公訴相對的則是「自訴」,指的是 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的兩造當事人會是被害人及被告。 而根據 刑事訴訟法§319條第1項 規定,被害人 必須要委任律師擔任代理人 ,才能夠提起自訴。 重點整理. 公訴罪≠公訴,公訴罪的正確名稱 ️非告訴乃論罪.

  2. 公訴意思是什麼刑法上將案件分為告訴乃論及非告訴乃論之罪那我們在生活中或媒體新聞報導常聽到的公訴罪又是什麼公訴罪和解有用嗎被提起公訴罪會怎樣嗎公訴罪可以撤銷嗎又公訴罪有哪些種類

  3. 公訴罪是指無需被害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告訴檢察官可依職權直接進行偵查並提起公訴的罪行。 這類罪行通常包括對社會秩序、安全或公共利益構成重大威脅的犯罪行為。 這類罪責追訴權由國家擁有,強調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正義的重要性。 刑法認定為非告訴乃論. 事實上刑法當中並沒有公訴罪此說法正確定義為非告訴乃論罪並與自訴做出相對。 非告訴乃論罪也表現出某些犯罪行為情節重大,以至於不依賴個人告訴即可由國家主動追訴,象徵這些罪行於台灣刑法中具有相當重要地位,也代表檢調及法官會格外重視。 延伸閱讀 >>> 成為刑事被告,律師建議先了解3件事. 五大罪責範疇、說明與專業刑事律師策略解析.

  4. 2021年7月16日 · 我國刑事訴訟的進行是以公訴為原則、「自訴為例外僅有符合一定資格的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直系血親配偶)可以提起自訴但就公訴卻沒有設下特別的門檻因此只要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刑法上所有的罪都可以是公訴罪

  5. 2019年8月16日 · 公訴. 必須先經過偵查階段 [6] ,當檢察官因為告訴 [7] 、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而知道有犯罪嫌疑時檢察官就會啟動偵查階段開始調查犯罪等到偵查終結後檢察官就會根據偵查結果判斷是否提起公訴一旦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後 [8] ,才會進入到法院的審判階段 [9] (圖1)。 當然在進入到法院的審判階段後,訴訟的當事人是檢察官(原告)與被告。 圖 1. 刑事訴訟程序開啟之方式.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2. 自訴. 由犯罪被害人自己逕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10] ,稱為自訴,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則稱為自訴人,然後案件並沒有經過偵查階段,直接就進入到法院的審判階段,訴訟的當事人是自訴人(原告)與被告。

  6. 公訴是指當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悉可能有犯罪事實存在後代表國家啟動偵查犯罪再根據偵查結果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是否提起公訴向法院起訴被告開始訴訟程序的進行。 在公訴程序中,因為是由檢察官負責起訴被告,所以訴訟中的兩造當事人會是檢察官及被告,而非被害人及被告。 被害人除了以證人的身分出庭外,在刑事訴訟法第 455-38 條某些特定類型犯罪中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以獲得到庭陳述意見和閱卷的權利。 自訴指的是由犯罪被害人自己當原告委任律師為自訴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的兩造當事人就會是被害人及被告,但法律規定被害人必須要委任律師擔任代理人,才能夠提起自訴。 刑事訴訟法第 319 條:「I.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7. 而新聞上常聽到的公訴罪其實就是指殺人竊盜強盜詐欺偽造文書妨害性自主等這類屬告訴乃論之罪只是新聞媒體擔心民眾聽不懂通常會用公訴罪來加以形容報導便於讓大家更容易了解法律上的意思記得不要搞混了。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告訴乃論是被害人提出向警局或是地檢署告訴,檢察官、法官才能夠進行追訴、處罰;非告訴乃論即使告訴人撤告,警察仍然依法移送、辦理;公訴罪其實就是「非」屬告訴乃論.

  8. 刑事法. 刑法 中並沒有公訴 罪」的說法! 「公訴」(和「 自訴 」)是刑事訴訟程序概念,只是用來指稱刑事訴訟程序上,由誰提 起訴 訟的類型:公訴是指由「 檢察官 」代替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1] ;相較公訴,自訴則是由「被害人」自己當原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2] 。 大家常將「公訴」與「 告訴乃論 之罪」混為一談,但事實上, 告訴 乃論之罪(例如 普通傷害罪 [3] )被害人可以走自訴程序,由自己提起訴訟,也能夠向檢察官告訴相關犯罪事實,由檢察官進行公訴。 關於公訴,請參考:楊舒婷(2020),《 什麼是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和公訴與自訴有什麼不同? 》。 註腳. 刑事訴訟法第264條 第1項:「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9. 公訴 (英語: Criminal charge )又稱 刑事起訴 、 刑事檢控 ,指 檢察官 代表國家對 刑事 案件的 被告 向 法院 提起 刑事訴訟 ,請求法院將其定罪的一項 法律行動 。 相較於公訴制度是由檢察官進行刑事起訴,倘若由被害人自行起訴被告者則稱為 自訴 ,其所適用的程序規範與公訴差別甚鉅。 然而,並非每個國家都存在自訴制度,因此 刑事訴訟程序 大多數時候仍是以公訴制度為主。 紐倫堡大審 的蘇聯公訴檢察官. 「公訴罪」的誤用 [ 編輯] 參見: 告訴乃論.

  10. 公诉 (英語: Criminal charge )又稱 刑事起訴 、 刑事檢控 ,指 檢察官 代表国家對 刑事 案件的 被告 向 法院 提起 刑事訴訟 ,請求法院將其定罪的一項 法律行動 。 相較於公訴制度由檢察官進行刑事起訴,倘若由被害人自行起訴被告者則稱為 自訴 ,其所適用的程序規範與公訴差別甚鉅。 然而,並非每個國家都存在自訴制度,因此 刑事訴訟程序 大多數時候仍是以公訴制度為主。 紐倫堡大審 的蘇聯公訴檢察官. 「公訴罪」的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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