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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稱勞保局 )為中華民國勞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主辦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並受委託辦理 ... 職業災害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傷病 、失能、死亡及醫療給付之審核業務。 1.傷病給付科 2.失能給付科 3.死亡給付科 ...

  2. 前身 [編輯] 1950年,臺灣省政府依據《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開設勞工保險。在早期施行時,勞工保險制度層面屬於臺灣的地方性制度,並且委託台灣人壽勞工保險部負責勞工保險的業務。 最早保險制度保障的內容僅包括傷病、殘廢、生育、死亡與老年等給付

  3. 前身 1950年,臺灣省政府依據《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開設勞工保險。在早期施行時,勞工保險制度層面屬於臺灣的地方性制度,並且委託台灣人壽勞工保險部負責勞工保險的業務。 最早保險制度保障的內容僅包括傷病、殘廢、生育、死亡與老年等給付

  4. 前身 [编辑] 1950年,臺灣省政府依據《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開設勞工保險。在早期施行時,勞工保險制度層面屬於臺灣的地方性制度,並且委託台灣人壽勞工保險部負責勞工保險的業務。 最早保險制度保障的內容僅包括傷病、殘廢、生育、死亡與老年等給付

  5. 全民健康保險唯一辦理及管理機構,是衛生福利部下轄的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一官方機構。 中華民國實施全民健保時,為了將公保、勞保、農保、軍保的舊有保險體系整合納入全民健保中,故採取依身份別(即職業別)強制納保的制度。不同身份加保人不因健康史問題而有不同保費,而是根據 ...

  6. (但病人的歷記錄由個別醫院各自保管) 2009年1月23日,制定《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全文9條。 2010年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施行,更名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中央健康保險局首長職稱從「總經理」改為「局長」。

  7. 中華民國(臺灣)勞工退休金制度,於1986年11月1日由內政部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通常稱為勞退舊制。2005年7月1日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新制度,通常稱為勞退新制 [1] [2]。勞工保險於1950年施行,其中老年給付舊制原為一次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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