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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保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112年3月19日 (含)以前確診COVID-19被保險人,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或者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亦可申請。 符合上述情形之被保險人,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檢具下列書件洽投保單位蓋章後,提出申請: ①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②傷病診斷書正本。 112年3月19日 (含)以前確診COVID-19者,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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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得依規定申請勞保相關給付: 一、 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112年3月19日 (含)以前確診COVID-19被保險人,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或者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亦可申請。 符合上述情形之被保險人,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檢具下列書件洽投保單位蓋章後,提出申請: ①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②傷病診斷書正本。

  3.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另外,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或個人助理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情形。

  4. 2023年6月6日 · 確診勞工因輕症無症狀進行居家照護也能領勞保傷病給付囉! 圖/Shutterstock. 勞動部在去年2022年5月5日宣布染疫 (COVID-19)確診勞工即使是輕症在家隔離也能領勞保傷病給付由於過去傷病給付請領條件前提必須住院」,原先規定符合3條件者才能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1)因染疫住院診療、 (2)收治於「集中檢疫所」、 (3)到「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的人。 然而,勞動部後續放寬資格 ,只要你是因輕症/無症狀執行「居家照護」者, 因隔離期間因為無法工作、未領到薪水,都能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 3月20日開始,確診輕症免通報、免隔離,建議自主健康管理「0+n」圖/Shutterstock. 🔥 你想要的最夯工作都在這 🔥. 壽司郎. 1,543人招募中.

  5. 勞動部表示由於本土確診人數不斷升高疫情指揮中心目前採取輕重症分流之防疫政策因此放寬傷病給付標準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未來憑隔離治療通知書於第4天起就能申請補助最高可領5343元醫護人員等高風險人員若確屬職災染疫可領16986元),另外確診者若請病假應併入住院傷病假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文/《 104職場力 》小編 整理. 本文導覽. 確診COVID-19,勞保被保險人可於「居家照護」期間請領傷病給付. 勞動部:勞工如於確診期間請病假,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 【檔案下載】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 【投票】「企業防疫措施」調查:疫情再度發生變化,您的公司會如何因應?

    • 確診者如為勞工,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 確診者、自主防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均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 確診期間「居家辦公」,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嗎?

    勞工如因染疫而導致無法正常執勤工作,導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勞保局規定自無法工作的「第4天起」,可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或「職業傷病給付」;此外如不幸發生二次、三次染疫,只要仍有住院或居家照顧的情況,依然可以再次申請,請領時效為5年以內。

    另外請特別注意,根據衛生福利部所公告的《防疫補償申請對象》文件中指出,確診者(包括居家照護)、自主防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均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其原因為:防疫補償本意是提供本身為「在職者」因防疫而導致必須「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導致須「請無薪假」或「無法從事工作者」,因此請領者多為「照顧者」的身份,確診者和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並不在此限。 衛福部目前規劃的「每人按日發給1,000元」防疫補償,主要針對受隔離者、檢疫者,其「照顧者」提供補助,實際領取日數則須依照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的日數)。 衛福部的理由為:確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有接受隔離治療的義物,且國家於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已提供醫療與公衛資源和相關隔離治療,因此不再另行提供防疫補償。 至...

    倘若確診於居家照護「居家辦公」,還能請領傷病給付嗎?不行。 傷病給付係以因傷病「不能工作 4 日以上」為給付要件,凡有工作事實,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均不得請領。如被保險人於居家照護期間「居家辦公」,因已有工作事實,其「居家辦公」之日數不得請領傷病給付。

  6. 確診 COVID-19 的勞保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若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 4 天起,都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確診勞工補助條件是什麼? 為因應今年本土 COVID-19 疫情,勞動部於 2022/7/1 宣布放寬傷病給付申請條件, 只要你是因輕症/無症狀執行「居家照護」者, 因隔離期間因為無法工作、未領到薪水,都能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 確診後線上申請勞保傷病給付的流程是什麼? STEP 1. 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選擇「線上申辦」/「e 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 STEP 2. 選擇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 + 戶號」方式登入。 備註.

  7.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補償因受檢疫或隔離期間喪失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經濟損失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 另對於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等之家屬亦提供補償。 一、防疫補償範圍: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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