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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並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雇滿6個月以上勞工,撫育3歲以下子女,可以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勞保局表示,育嬰續保期間仍享有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保障,舉例而言,續保...
中時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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