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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6月30日 · 勞工紓困補助加碼無薪假勞工調整為三級定額補貼勞動部去年起實施安心就業計畫」,只要是在新冠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實施期間達 30 日以上且有向地方政府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就可以適用。 考量疫情嚴峻,且為讓勞工得到的薪資補貼更貼近薪資減損現況,勞動部宣布,將修改安心就業計畫的計算方式及補貼額度。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告訴中央社記者,過去安心就業計畫薪資補貼方式,是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 1 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 12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 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 1 萬 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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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職勞工紓困補助(7/12 開放申請)

    1. 紓困對象: 4 月 30 日有參加就業保險、且投保薪資在 2 萬 4000 元至 3 萬 4800 元之間,其 5 月或 6 月仍受僱於同一雇主、且薪資減少逾 20% 者。 2. 補助內容:每人發放生活補貼 1 萬元。 3.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可至計畫網站提出申請,分兩階段開放:12 日上午 10 時將先開放開放「5 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則是 23 日上午 10 時起,開放「6 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5、6 月份都符合條件者,只能申請其中一個月。

    中低收入戶

    1. 紓困對象:經濟弱勢之身障、老人、兒少。 2. 補助內容:每人每月 1500 元,發放 3 個月共 4500 元。 3. 申請方式:免申請,直接入戶。

    無相關社會保險者

    1. 補助內容:可申請急難救助金 1 至 3 萬元。 2. 申請方式:去年有申請者免申請,於 6 月 4 日發放;新申請者可於 6 月 7 日至 30 日期間線上或郵局申請。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1. 紓困對象:家中有國小以下孩童(含國小生及學前嬰幼兒);或國中、高中、五專身心障礙、特教學生的家庭。 2.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 1 萬元。 3. 申請方式: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或 ATM 申領。

    育有未滿 2 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1. 紓困對象:COVID-19 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機或初設戶籍之孩童。 2.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 1 萬元。 3. 申請方式:領有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的家長,直接撥款至申領帳戶;其他家長可藉由網路或 ATM 申領。

    部分工時者:新增投保級距 23,100 元以下部分工時勞工發放 1 萬元生活補貼。
    短期勞工:擴大含括對象,新增短期代課老師、鐘點人員及建教生;並加碼無雇主導遊領隊人員紓困。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資格認定放寬。
    年滿15歲以上國民或獲准居留外陸籍配偶:資格認定放寬。

    1. 服務業:

    1. 紓困對象:商業服務業、會展業者等紓困補貼。 2. 申請方式:6/7於營業衝擊補貼紓困申請網站線上申請。

    2. 觀光運輸業:

    1. 旅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紓困補貼。 2. 航空業者及機場業者之相關使用費及權利金等補貼。 3. 北中高機場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紓困補貼。

    3. 教育業:

    1. 運動產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紓困補貼。 2. 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停課紓困補貼。 3. 高中職以下學校停課影響團膳業者食材損失補償。

    照顧服務單位

    1. 紓困對象:長照(居家或社區)、托嬰、早療等機構。 2. 補助內容: 1. 營運補貼:服務收入減少達 50% 以上,110 年 4 月 30 日前持續服務,依員工數每位 4 萬元計,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 2. 停業補貼 + 員工薪資補貼:經中央政府通知停業,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依僱用員工數每位 1 萬元計,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為保障員工薪資,也會給予每名員工薪資補貼 3 萬元,並另外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每名員工 1 萬元生活補貼,合計給予員工 4 萬元,由事業單位一併具領轉發。 - 申請方式:於衛福部官網紓困專區申請。

    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

    1. 紓困對象:住宿式機構、社福團體、基金會、復康巴士、長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服務、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2. 補助內容: 住宿式機構因書面通知停業,而業務中斷致生損失,且自 109 年 1 月 15 日起,連續 3 個月平均收入較 108 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達 15%,提供基本人事費、維持費,信用擔保、週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新設立的機構無 108 年月平均可供比較者,得以 110 年 1 至 4 月任 3 個月之月平均收入為比較基準。 社福事業單位自 109 年 1 月 15 日起,任連續 3 個月平均收入較 108 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達 15%,將提供加班費、維持費,信用擔保、周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新設單位或新承接復康巴士無 108 年月平均可供比較者,得以 110 年 1 至 4 月任 3 個月之月平均收入為比較基準。 - 申請方式:於衛福部官網紓困專區申請。

    商業服務業、新創業者:認定資格放寬。
    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擴大補貼業者基本維運費用,由3成提高至4成。
    旅行業團體旅遊:加碼團體旅遊取消之補貼。
    小客車租賃業:新增短租租賃車輛防疫物資補貼。

    勞工紓困貸款

    1. 對象: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年滿 20 歲勞工,未參加勞保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 2. 補助內容:最高可申請紓困貸款 10 萬元。 3. 申請方式:於各銀行「勞工紓困貸款」線上申請區申領。

    企業紓困貸款

    1. 對象:中小企業。 2. 補助內容:央行針對中小企業的 3000 億元貸款,再追加 1000 億元,總額 4000 億元。其他原有紓困貸款,包括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程做紓困貸款、觀光產業與與航空業、大型藝文業、農業也延續。

  3. 2023年1月15日 · 經濟部 2023 年基本工資補貼方案於 1 月 11 日開放線上申請基本工資補貼補助對象須符合 2 種資格最多補助六個月補貼方式補助金額和申辦管道一次整理給你基本工資補貼方案補助對象. 2023年基本工資月薪調升至 2 萬 6400 元、時薪 176 元,考量近 3 年產業持續受疫情影響尚未恢復的內需產業,經濟部與勞動部共同研議提出「112年基本工資補貼方案」。 補貼適用對象包括農業、服務業及受到疫情連帶影響的部分工業,如毛巾、襪類、文具、食品製造業等;另如醫事機構、托嬰中心、長照機構、演藝團體、短期補習班、私立幼兒園、休閒農場及駕訓班等事業類型也適用本次補貼方案。 補貼的企業營業項目或類型需符合以下 2 種之一,且須是投保單位(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等):

  4. 2021年6月6日 · A勞動部今年提供具中華民國國籍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 110 年 4 月 30 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3. 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 40.8 萬元。 4. 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補助補貼或津貼勞動部. Q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A: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條件者,依下列基準發給: 1. 110 年 4 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 2.4 萬元勞工,每人補貼 3 萬元。 2. 110 年 4 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 2.4 萬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 2.52 萬元以上)的勞工,每人補貼 1 萬元。 Q: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發放?

  5. 2021年2月23日 · 這是因為理論上來說,雇主對於自己的經濟活動最清楚,在招募時,勞工是否能夠滿足雇主的需求,雇主應有責任;而且,不管是主觀或客觀的哪種原因, 重點都是勞工與雇主的經濟期待有落差 ,這未必是勞工犯錯,所以不符合懲戒解僱的狀況。 必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目前,只要是雇主解僱勞工,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仍然是法院攻防的焦點,因為勞工必須以工作換取收入維持生計,所以解僱等於是雇主最嚴厲的懲戒手段,因此除非逼不得已,如果有其他方式, 雇主應該要設法迴避解僱 ,如記過、調職、降、績效檢討、教育訓練等等,真的其他方式都用盡了,不得已最後才能解僱勞工。

  6. 2021年5月25日 · 員工雖然在家工作但是雇主依勞基法第 30 條第 5 項仍有備置出勤紀錄之義務此時可以依勞動部制訂之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規定由勞工與雇主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在家工作之勞工應於正常工作時間內履行勞務雇主應逐日記載勞工之正常

  7. 2020年2月19日 · 根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勞雇雙方如果沒有達成協議企業仍應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或強行排定無薪假。 如果企業違反勞動契約,造成勞工權益損失,則勞工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規定終止契約,並依法請求「 資遣費 」。 2. 優先減少高階主管福利分紅;勞雇協議要有「書面約定」 若企業受衝擊影響太大,導致停工或減產, 應優先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高階經理人的福利分紅。 如果還是有休無薪假的必要,企業若有工會組織,應先與工會協商,並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 達成協議後應以「 書面約定 」(可參考勞動部提供的「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 」,並於實施前通報企業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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