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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簡稱 勞安所 )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的所屬機構;是台灣唯一研究勞動政策和職業安全衛生的政府機關。 沿革. 1988年,開始規劃設立勞工安全研究所。 1992年4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條例完成立法。 8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成立。 2001年9月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試驗大樓完工啟用2002年9月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啟用。 2014年2月17日,隨 勞動部 成立而改制為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組織. 所長. 副所長. 專門技術諮詢委員會. 主任秘書.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 勞動市場研究組. 勞動關係研究組. 職業安全研究組. 職業衛生研究組. 職業危害評估研究組.

  2.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簡稱 勞安所 )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的所屬機構是台灣唯一研究勞動政策和職業安全衛生的政府機關。 沿革 [ 編輯] 1988年開始規劃設立勞工安全研究所1992年4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條例完成立法。 8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成立。 2001年9月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試驗大樓完工啟用2002年9月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啟用。 2014年2月17日,隨 勞動部 成立而改制為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組織 [ 編輯] 所長. 副所長. 專門技術諮詢委員會. 主任秘書.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 勞動市場研究組. 勞動關係研究組. 職業安全研究組. 職業衛生研究組.

  3. 勞動部勞動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勞 安所),為瞭解國內勞工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工作與重返 職場的長期影響,於 112年進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染疫者重返職場狀況調查」。本研究由某醫學中心 COVID-19染疫康復者整合 ...

  4. 2023年6月9日 · ILOSH111-M304. 出版單位.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負責組別. 勞動市場研究組. 研究主持人. 高慧珠、蔡孟君. 中文摘要. 2019年底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LabourOrganization,ILO對於全球勞動市場之處境罕見接連提出九次政策建言顯示疫情對工作世界的巨大衝擊本研究透過勞保資料分析國內2018-2021年疫情前與疫情期間不同產業不同勞工族群之變化配合質化訪談以掌握疫情對我國勞工就業與勞動市場之影響。 本研究之重要發現如下: 一、勞工在疫情爆發後的產業流動可分為「成長反轉產業」、「加速衰退產業」、「無影響產業」三大類型。

  5. 勞動大事紀 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 聯絡資訊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公布欄 就業資訊 歷史新聞 業務專區 勞動政策、國際事務 勞動關係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勞動保險 勞動福祉、退休 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檢查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外國人才事務

  6. 勞動部為辦理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業務特設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 2 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勞動市場人力資源及就業安全之研究勞動關係勞動條件及勞動福祉之研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及管理之研究職業傷病危害評估及管理之研究。 五、研究企劃管理及成果推廣。 其他有關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事項。 第 3 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第 4 條. 本所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第 5 條. 本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7.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第 2 條. 所長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所長襄助所長處理所務。 第 3 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第 4 條. 本所設下列組、室、館: 一、勞動市場研究組。 二、勞動關係研究組。 三、職業安全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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