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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年終獎金原則上屬於非經常性給與而為恩典性給與2.年終獎金發放設置原則或比例可行3.若有育嬰留停欲扣除留停月數給與年終獎金部分若公司先規定請育嬰假者視為不在職」,再以在職與否作為年終獎金發放依據即可4.本公司視當年度營運狀況於年度終了時得發與員工1.5個月年終獎金...

  2. 勞動法規年終獎金發放規範-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性工法」與「性騷法」正式上路! 》哪些內容更適合行使管理權的主管知悉? 【『企業內部』主管專用訓練版】 法律沒有規定年終獎金雇主給付年獎自訂條件應無不可但年獎如被認定屬勞基法第29條之獎金性質或工資性質則必符合第29條或對待給付之原則。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薪資結構設計、調整及稅法處理實務】、【勞基法-人資主管基礎入門【下集】】、【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 ...

  3. 一、現行相關法令規定. (勞動基準法規定:「強制給付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 (二)公司法規定:「依各公司章程辦理」 公司法第235-1條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公營事業除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於章程訂明分派員工酬勞之定額或比率外,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公司經前項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之股份為之。

  4. 其他人也問了

  5. A. 一、所詢年終要怎麼計算?. 法無明定。. 至於年終獎金發給之主要依據為勞動基準法第29條:「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依該 ...

  6. 本人尚未達屆退年齡58歲但於2022年7月底配合公司提前離職退休在公司已有30年年資). 請問2022年度是否能向公司領取7/12年終獎金?. A. 一、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 ...

  7. 年終獎金若是事前已經約定或是已經變為企業之習慣此種情形遭資遣之員工仍應依比例發給反之若無上述之情事則可以不用發給。 ...

  8. 令人遺憾的是行政主管機關卻先後以下列函釋肯認該條所規定之獎金即指年終獎金: ()內政部台七十四內勞字第二九 五九七號函:「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發給年終獎金如勞工於事業單位營業年度終了結算時在職且當年度工作並無過失即具領取年終獎金之要件故對符合上述條件之勞工均應發給年終獎金‧」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七十八勞動二字第三一 四四號函:「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發給獎金,如勞工於事業單位營業年度終止結算時在職,且當年度工作並無過失,即具領取年終獎金之要件。 至於該條所稱無過失之認定即各別勞工之該項獎金多寡究依何種標準決定,可由勞資雙方協商明定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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