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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2. 2024年2月5日 · 依照勞基法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延伸閱讀: 因工作染疫,不能上班怎麼辦? 北市勞動局:未按職災處理,最高開罰 100 萬元.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3. 2023年1月9日 · 年終獎金計算公式與發放標準 年終計算時間?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9 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4. 2024年1月10日 · 年終獎金依比例計算的方式有以下2種年終獎金計算1按天數. (完整年終金額/整年天數)X 實際工作天數=應領年終獎金金額. 例:小美6月10日到職,月薪4萬,年度工作天數為6月的21天加上7~12月的180天,總工作天數為201天。 假使年終獎金為1個月月薪,計算方式如下: (40,000元/365天)X201天=22,027元. 【備註】遇到大小月時,如4月是30天、5月是31天,該怎麼計算天數? 《yahoo!新聞》 報導 ,勞工委員會以一個月30天計算,只有未滿月的當月,才會以天計算。

  5. 如果是 5/10 到職、月薪 3 萬範例進行計算:30,000 元/365 天= 82.19 元,82.19 元 x 工作天數(22+210)=19,068 元。大小月的部分據勞工委員會計算方式一個月以 30 天計算,未滿月的當月以天計算。 按月數計算:到職月數 x 月薪

  6. 根據勞基法規定若勞資雙方已在聘僱契約中明定了保障年終 3 個月等約定這時年終獎金就屬經常性給予工資雇主需依契約給予年終獎金反之若在聘僱契約中並未明定則年終獎金屬恩惠性給予工資亦即雇主並沒有發年終獎金的義務勞工年終獎金怎麼算法律並未明定年終獎金的發放規定因此何時發發多少一切取決於公司的標準。 根據 2021 年人力銀行發布的《薪資福利調查報告》,32% 的公司採職級與績效的雙重標準,30% 的公司採全員相等的年終獎金制度,22% 依個人績效,9% 依職級決定年終獎金。 總結來說,共有 54% 的企業採「論功行賞」的制度。 雖然年終獎金的發放主要還是看公司的契約制定內容,但大多是按到職的天數或月數,按比例給予相應的年終獎金。 常見的 2 種計算公式如下:

  7. 2023年12月6日 ·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公司不發年終獎金違反勞基法? 《 勞基法 》第 29 條規定: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意思就是,只要滿足 公司有盈餘 、 勞工全年工作 、 沒有過失 等前提,公司就該「發放獎金」或「分配紅利」給勞工,而這樣的獎金通常會以年終的方式發放。 不過,「過失」的定義模糊,因此勞動契約應明確定義過失,避免勞資糾紛。 除此之外,《勞基法》未規定獎金的計算方式或金額,因此雇主可以根據公司的營運狀況調整。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根據《 所得稅法 》第 14 條, 年終獎金 屬於個人綜合所得,需要繳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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