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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勞動基準法第17條 (舊制)規定,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資遣費;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2)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新制)之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3)資遣費試算參考: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二、當月工資. (1)不得以勞工工作期間未達試用期之天數為理由,拒發工資。 (2)當月工資與資遣費給付方式應依照勞資雙方以往協商之給付方式給予,不宜以勞工當月離職為理由而衍生其他規定,例如要求最後一個月工資必須由勞工親自現金領取等等,以免衍生勞資糾紛。 三、預告期.

  2. 首頁. 最新消息.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之參考例. 發佈日期:106-07-14 資料來源東港地政事務所. 為使勞雇雙方更瞭解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應記載之事項及內容勞動部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參考例如附並已公布於勞動部官網週休二日修法說明專區。 相關檔案. 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371.10KB).pdf. 相關連結. 勞動部官網「週休二日修法說明 」專區.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為使勞雇雙方更瞭解「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應記載之事項及內容,勞動部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181號
  3. 舉例有一勞工舊制年資保留8年本條例施行後選擇新制在同一公司繼續工作16年。(但保留年資必須是符合勞基法退休或資遣規定時雇主才會給付1退休時舊制的8年以勞基法標準計算有16個基數新制部分則有個人帳戶16年來累積的錢

  4. 規範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之次數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給付日如逾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地方主管機關應立即輔導事業單位調整地方主管機關並應依據期程表輔導事業單位逐年向前調整工資給付日以115年底僱用勞工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於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5日內給付工資僱用勞工99人以下之事業單位7日內給付工資作為目標。 三、延時工資(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加倍工資未另約定給付日者,應於最近之工資給付日或併當月份工資發給;另有約定工資給付日或工資計算週期者,仍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至遲亦應於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內給付。 四、勞雇雙方另有約定按季、半年或年結算並給付特定獎金者,給付日期仍應有合理之約定。

  5. 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勞雇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係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所明定。 前述皆保存5年。 二、「勞工名卡」為記載勞工之相關基本資料,以達僱傭關係之專屬性原則,依勞動基準法第7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 三、「工資清冊」為據勞務對價性原則,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 …」,需詳細記載勞工提供勞務所獲工資之項目。

  6. 最新訊息. 【公告】勞動部令: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條文. 發佈日期:113-03-28 資料來源: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修正總說明.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以下簡稱本細則)於74年2月27日發布施行後,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108年2月14日。 因應性別工作平等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爰修正本細則第2條援引之法律名稱。 相關檔案.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條文. (51.70KB).pdf. 相關連結. 勞動部公告. 行政院公報.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修正總說明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以下簡稱本細則)於74年2月27日...

  7. 依舊制勞基法之退休規定假設所有勞工一定可以領到該法所定要件之退休金則雇主一年須提撥: 30000(月薪)x 10(人)x 12.5﹪(雇主之提撥率x 12個月)=450,000) (12.5係以現行勞基法退休制度計算將雇主須負擔之退休準備金總金額平均分攤至每月比較1.與2.,可發現長期而言雇主的負擔並未增加。 類別: [勞工退休制度]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以某公司現有十名員工,於新制實施後皆選擇適用新制,其中五人有五年保留年資、另五人並無保留年資,平均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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