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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3月9日 · 根據 勞動部 規定勞工須依照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須提前告資方一個特定的時間讓公司去找人來代替你的位子。 不過如果預告的時間到了,而公司還沒有找到適合的人選,那就看你想不想繼續留下來直到公司找到新的人,但切記你沒有義務留下來。 而勞工該預告期間依據勞工工作年資有所不同,如下: 1. 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 2. 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 3. 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反觀,今天公司沒有提早告知而資遣你的話,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正在考慮離職,想要了解更多有關資訊,請參考Glints的精選文章 【做好離職準備卻不知道什麼時候該提 ? 離職時間點也需要挑對 !】 預告期包含假日嗎?

  2. 2024年3月22日 · 第16條上的預告期間是這麼規定的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3. 2024年4月1日 · 如果是不定期契約的勞工雖然隨時可以提離職但要提離職時必須遵守第16條第1項的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來告知雇主第16條第1項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4. 2024年5月9日 · 由此可見,「年資不同提離職時間點就會不同未滿三個月離職預告期不用提前告知可以是 0 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離職預告期須要在 10 天前提出離職預告滿一年離職預告期須要在 20 天前提出離職預告。 滿三年離職預告期:須要在 30 天

  5. 2024年3月17日 · 跟離職預告相關的規定在 勞基法 15 條與16 條中 ,法條是這樣說的: 💡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看不懂嗎? 沒關係! 你只需要了解:你的工作是屬於「特定性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並看適用的規則就好了。 一、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的類型在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6 條有提出解釋 ,基本上可以分為 4 種:

  6. 2024年4月8日 ·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 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表所示),且特休例假日國定假日都算在預告期內。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不定期契約是什麼? 定期契約又是什麼? 根據勞基法 9 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為定期契約。 有繼續性工作,包含部分工時員工及全職上班族,或定期契約期滿後持續工作且雇主不反對者皆為不定期契約。 其中,針對定期契約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與特定性工作的說明與舉例如下:

  7. 不定期勞動契約:根據勞基法第16條第1項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以下之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根據以上規定勞工離職前的預告期可整理如下: (一)定期勞動契約. 1.三個月以內:法無明文,原則上無需預告,但雙方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所以試用期間離職,要先確認一下雙方的勞動契約或是面試、到職時公司有沒有針對試用期間離職有特別約定喔! 2.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法無明文,原則上無需預告,但雙方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 3.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法無明文,原則上無需預告,但雙方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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