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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於 2023年09月02日17:40 • 發布於 2023年08月31日03:20 • Ching. 加班費怎麼算?. 月薪時薪加班費以及平日假日上班加班費計算方式有何差異?. 上班族免不得會遇到趕工需要加班的時候有些產業性質則迫不得已須常態加班。. 依照勞基法規定超過 ...

    • 休息日加班的工時,改為核實計算。105年12月公布的勞基法條文規定,員工若需在休息日出勤,雇主計算工資的方式,是加班工時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未滿8小時,則以8小時計;超過8小時、未滿12小時,就以12小時計,希望透過抬高加班費的做法,抑制雇主讓勞工過度加班。
    • 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三個月不超過138小時。原先勞基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本次修法增加新的條文, 如雇主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協商,一個月可延長的工時不得超過54小時,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平均一個月為46小時) 。
    • 輪班間隔的休息時間,從11小時縮減為8小時。之前勞基法規定,有換班需求的的雇主,需讓員工上班到下班時間間隔11小時以上 (但當時沒有擇定執行日期) 。
    • 7天必須休1天,變成14天內休息日跟例假日有4天。過去的勞基法限制雇主,必須讓勞工每7日就要有1日例假日(不可加班)。此次修法放寬標準,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例假日也可調整,鬆綁成「14休4(包含例假日和休假日)」 。
  2. 黃建賓提出,《勞基法第40條修正案要求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應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濫用緊急召回讓勞工能安排假期活動勞基法第40條之1則新增勞工退避權當天災導致勞工通勤有 ...

  3. Q1勞基法請事假規定為何雇主可以不准事假嗎? 💡 答案: 依 《勞基法第43條 規定,員工如果有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且理由正當,應有請事假的權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

  4. 看不懂勞基法修法 懶人包5分鐘搞懂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6年12月02日12:13 已追蹤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日電)勞動部擬修勞動基準法,落實週休2日,卻刪除國定假日7天假一案,引發勞資雙方對立。中央社整理週休2日的來龍去脈,讓讀者一次看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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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不能超過 46 小時。

  7. 有關婚假規定在勞基法 43有規定:「勞工因婚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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