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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月1日 · 出版: 2018-01-01 18:00 更新:2018-01-01 19:08. 2017年11月行政院通過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修改草案點燃了台灣民眾長年累月對勞工權益缺乏保障的憤怒社會民怨四起並延續至今。. 自蔡英文上台後政府便大刀闊斧研究如何修改勞基法 ...

  2. 2019年6月2日 · 僱主在這情況真的有權扣除員工的薪金與勤工嗎?. 1. 什麼是疾病津貼?.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2 ...

  3. 2024年2月1日 · 連續性合約|勞顧會達共識門檻降至468 勞方委員:未盡善盡美. 勞顧會今日(1日)就俗稱「418」的連續性合約規定修改方向展開討論,並達成共識,建議把「418」連續性合約規定改為「468」、即以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四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 ...

    • 最易中地雷:遲到
    • 最驚險地雷:損毀及遺失
    • 其他於《條例》列明的「可扣薪情況」如下

    打工仔上班有時,午膳有時,最容易「中雷」的當然是遲到,而在公司立場,遲到就是缺勤。據《條例》指,若僱員缺勤,僱主是有權不向員工發放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記者曾就此追問勞工處「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是否用「月薪除以上班時間計算」,該處回覆指「法例並沒有提供公式計算,此乃指扣除的薪金在合理範圍內,假如遲到1分鐘扣1,000元就不合理了。」 雖然《條例》在此項上並沒有明確指引老闆因員工遲到扣薪的金額上限,不過假若僱主扣除員工的薪金超乎實際缺勤的時間,即屬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最鋒利的刀都會有生鏽的一日」,若公司交給大家使用的電腦、器材、貨品及設備一旦落在你手上就壞掉,又或是大家一個不留神將它們遺失了……沒錯,員工是會被扣薪的! 不過,《條例》亦指明,老闆每次只可按物品的價值扣除,並以不超過300元為限。例如,公司的電腦市值4,000元,一旦員工因疏忽或失職而令它損毁,老闆最多只能從員工的薪金中扣掉300元。 知多啲勞工法例嘅細節,返工自然少啲蝕底嘅機會啦!(按此進入) 擔任收銀員或服務業從業員都較容易踏中此「地雷」,一旦打烊「埋數」時發現少收了客人的金額,按《條例》指,這屬於「因疏忽或失職而遺失僱主的財產」,老闆可合法要求按少收的金額總值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每次上限也是300元。 然而,假設該名員工非常倒霉,一次又一次損毁或遺失公司的物資及財產,《條例》亦保障...

    1.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4分之1; 2.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3.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4.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5.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6.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4. 2018年5月1日 · 全台數個勞工團體趁5月1日勞動節上街遊行逾萬人在台灣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抗議政府通過新版勞動基準法》(勞基法》)。

  5. 2020年2月22日 · 扣薪不犯法 須符合兩個條件. 不過,於特定情況下,公司扣減員工薪金亦屬合法。. 如公司要求員工簽署自願放無薪假的同意書,即員工變相確認,可於不開舖日子放無薪假,員工便有可能會按比例減薪。. 因此若員工選擇拒絕公司決定,應直接拒簽同意書以保障 ...

  6. 2024年5月8日 ·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回覆時稱,在不違反《僱傭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前提下,僱傭雙方可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包括工作時數及超時工作的補償安排等,並指勞工處經不同途徑,包括人力資源經理及行業性三方小組,鼓勵僱主採納良好人事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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