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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 業務介紹. 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護人員訓練.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 特定檢查項目 (血 (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 (尿)中汞等)檢驗之機構名單查詢. 一般及特殊體格(健康)檢查紀錄格式. 勞工 ...
1. 檢查項目及年限. 一般健康檢查項目(針對在職勞工-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八)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脢(ALT或稱SGP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及三酸甘油酯、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104.1.1開始施行) 之檢查。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一般體格檢查項目(針對新進勞工-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八)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勞工健康檢查相關法規. 1. 健檢醫師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健檢護理人員,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及相關人員. 更多網路課程資訊.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時數. 開課時間. 開課地點. 從事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業務之護理人員訓練課程. 特別危害康作業-重金屬作業生物指標管理及應用 (護),新修健康檢查相關法規解說 (護)
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網是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的線上服務平台,讓事業單位可以依法辦理勞工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等相關事項,並查詢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告書及統計資料。本網站也與其他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網站連結,提供更多資源與服務。
2024年3月1日 · 管理員工健康是雇主責任之一,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 有規定,各行各業雇主應對「新進」勞工實施「體格檢查」、「在職」勞工實施「健康檢查」。 無論各行各業,在職場長期工作下,勞工難免會發生職業傷害,例如:上班族工作長期使用鍵盤滑鼠導致腕道症候群、做工的人因環境吵雜,發生不可逆的聽力損失等,這些都是工作環境造成的職業病或傷害。 雇主若能事先安排健檢,不僅能夠掌握員工的健康狀態、安排合適的工作,也能避免員工過勞,涉入違法等。 然而,勞工體檢和勞工健檢究竟有何差異? 檢查費用該由誰出? 小編針對新進勞工和在職員工應實施的檢查項目內容彙整成表格,並列出幾個常見問題,幫助你快速了解這項法規規定。
2023年2月15日 · 勞工體檢的正確名稱為「勞工體格檢查」,又稱為「新進勞工體檢」,是公司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在僱用前事先了解新進人員身體狀況的檢查方法,藉此雇主能了解受雇人員是否適任、排除未來工作職災影響及協調工作範疇,僅入職前需要事先檢查,且費用為勞雇協商;而「勞工健康檢查」雖然也是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實施的檢查,但主要是針對「在職員工」,約每3~5年進行一次檢查,費用則為雇主負擔,是最主要的差異之處。 勞工體檢項目有哪些? 具體要檢查的7大項目介紹. 勞工體檢的項目,可不是隨便檢查就可以,必須是經過「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所認定之醫院報告才有效! 這些醫院會依循【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八】所列定之項目進行檢查,分別為: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023年7月7日 · 勞動部 說明 ,「體格檢查」(體檢)係指於僱用勞工或變更其工作時,為識別勞工工作適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適合作業之疾病所實施之健康檢查。 而所稱「健康檢查」(健檢)係指依在職勞工之年齡層,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一般健康檢查;及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依其作業危害性,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其目的在保護勞工健康,以早期發現職業病,並改善勞工作業環境。 而新入職體檢、工作定期健檢實為法律規定,根據《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0條及〈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16、17、18條規定,雇主需於僱用勞工時施行「體格檢查」(體檢),並對在職勞工施行「一般健康檢查」(健檢)、「特殊健康檢查」和「特定健康檢查」。 什麼時候需要體檢? 多久需要健檢一次? 1. 體格檢查實施時間.
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之紀錄格式.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更新日期:2024-03-01 發布日期:2024-02-29 點閱次數:.
2022年4月29日 · 1.何謂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2.如何辦理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3.至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接受健康檢查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4.哪些醫療機構有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預防健檢光碟申報格式下載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作業類別及 ...
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及「一般健康檢查」項目如下(詳「勞工健康保護規 則」第10條、第11條及附表8): 體格檢查項目.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每一年一次. 年滿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 每三年一次. 未滿四十歲者. 每五年一次. 3.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請至網 站http://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查詢 . 4. 應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摘列如下(詳「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 11) 作業名稱 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 高架作業. 癲癇、精神或神經系統疾病、高血壓、心血管疾病、貧血、 平衡機能失常、呼吸系統疾病、色盲、視力不良、聽力障礙、 肢體殘障。 高溫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