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網是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的線上服務平台,讓事業單位可以依法辦理勞工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健康促進等相關事項,並查詢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告書及統計資料。本網站也與其他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網站連結,提供更多資源與服務。

  2. 法規名稱:.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附檔:. 附表一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PDF. 附表二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表.PDF.

  3. 勞工健康檢查相關法規. 1. 健檢醫師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健檢護理人員,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及相關人員. 更多網路課程資訊.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時數. 開課時間. 開課地點. 從事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業務之護理人員訓練課程. 特別危害康作業-重金屬作業生物指標管理及應用 (),新修健康檢查相關法規解說 (護)

  4. 為協助企業落實職業傷病預防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本署特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定勞工健康風險評估體格及健康檢查資料處理及高風險勞工評估與管理等健康服務項目擬訂本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指引 (試行版),以供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相關

  5.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指引( 試行版)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7 年7 月23 日勞職綜4 字第1071027858號函訂定. 一、 前言. 隨著人口老化產業結構與工作型態的不斷改變,為預防肌肉骨骼與心理壓力等新興職業相關疾病,職場安全與健康問題相較於過去已有大幅的改變,勞工健康意識提升及健康服務需求持續增加,為維護勞動權益及提升企業與勞工之競爭力,落實職場健康服務之推動是重要工作之一。 為強化我國勞工健康保護,勞動部於106 年11 月13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並於第11 條明定事業單位依第3 條或第5條規定僱用護理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辦理第10條所定臨場服務事項,應依勞工作業環境特性及性質,訂定勞工健康服務計畫。

  6. 在公共衛生領域,三段五級(圖1)是基本. 而重要的健康管理與疾病控制實務作法,其將個人或群體從健康走向疾病的過程細分為幾個階段。 在三段中的初段預防中,包含有第一級及第二級健康,在這個範圍中的人並無明顯傷病,這時希望透過實施健康促進措施、及針對特殊族群的保護措施,以達成傷病預防的效果;在次段預防及參段預防階段中,包含有第三級至第五級健康,此範圍的人已罹患傷病,因此希望藉由疾病篩檢、傷病妥善照護,來達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延緩惡化、及避免續發等等效果。 對照到上述三段五級的說明,我們可理解過往的「廠醫」、「廠護」進駐,所執行的工作通常為疾病診治,較屬於第三級以後的健康照護措施,必須遵循《醫療法》;而目前政府推動的「勞工健康服務」,則著重於企業整體風. 促進健康. 特殊保護. 衛生教育.

  7. 2015年7月3日 · 勞動部開發勞工健康管理新工具免費提供健康風險評估。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為讓勞工可瞭解自己之健康狀況與過勞之風險機率及協助企業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勞預防之責任勞動部特別開發過勞風險評估及個人健康管理系統」,職場健康服務管理系統」 (i Care),勞工個人或事業單位可免費自行於網路下載或依線上指示資訊輸入相關資料即可產出歷年健康狀況變化趨勢及促發過勞之風險評估結果作為疾病預防及個人健康管理參考之用

  8.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20:17. 法規名稱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修正) 公 (發)布日期: 民國 65 年 02 月 16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三 項、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作業;其作業 名稱,如附表一。 二、第一類事業、第二類事業及第三類事業: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二條及其附表所定之事業。 三、臨時性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 一年內不再重複者。

  9.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法規查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 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源依據. 修正條文. 法規沿革.

  10. 雇主應使醫護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臨場辦理下列勞工健康服務事項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七、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八、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