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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 請問老師,坊間有一些公司,每個月所扣之職工福利金,超過職工福利金條例標準,例如每月份薪資2萬元,應扣福利金0.5應為100元,但公司卻扣300元,請問: 一、雇主此行為有無相關罰則?二、可否要求返還?

  2. 按勞動契約之法律關係於當事人之真意有不明之處時,應作有利於勞工之解釋,此為勞動法之基本原則。. 本件最佳女主角公司若已先簽准甲 、乙 之離職申請書,本無於七月十一日再行解僱甲 、乙 之必要,最佳女主角公司既於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通知解僱甲 ...

  3. www.hr.org.tw › zone › hrwww.hr.org.tw

    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綜觀勞基法全部條文,該法並未課予雇主發給勞工年終獎金之義務,僅於該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款中明文將年終獎金定義為非經常性給與。在實務上,不少勞工朋友根據勞基法第二十九條作為請求雇主給付年終獎金的法律依據,然而,勞基法第二十九條係規定:「事業單 ...

  4. 例如:勞雇雙方約定每月10日發放前月工資,勞工如107年12月31日前未休畢4日特休,雇主應於12月31日所屬月份(期別)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換發工資,即108年1月10日,或於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給,即至遲於108年1月30日前。

  5. [學員問題]: 勞工103年4月到職,留職停薪期間為106年9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107年2月我司會發放106年度年終獎金,該勞工也有年終獎金嗎?若不發給,是否有違性平法第21條第2項禁止不利處分規定? [事務所回覆]: 一、問題關鍵應先釐清何謂年終獎金

  6. 【簡文成專欄】公司法之委任經理人報酬應受那些規範? 勞基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指出,該法係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及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而制定之法律,且該法所規定之勞動條件乃最低標準,然只有與適用勞基法事業單位具勞動契約關係的勞工才受有該法之保護。

  7. 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工資給付5大爭議之首「忘打卡就扣薪」 勞動部:違法 勞動部今公布工資給付常見五大爭議類型,勞工最常詢問的是若上班忘記打(刷)卡,公司能否扣薪?勞動部官員說,若勞工忘記打卡、刷卡,但當天確實有出勤提供勞務,且可以提出佐證,雇主就不能以此為由扣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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