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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2. 2022年12月13日 · 常見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有三種全公司相同依照職等/職級發放依個人績效發放另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綜合考量每位職員的職等績效來一併計算

  3. 2024年1月15日 · 《 勞動基準法 》雖有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內容但實務上發放與否通常由公司的內部政策或勞動契約來決定只有在有盈餘時並滿足一定條件下公司才有發放的義務Q5年終獎金是否需計入平均工資A5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年終獎金符合法定工資的標準則應計入平均工資然而這也取決於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契約內容和獎金的性質。 Q6:員工離職是否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A6:若公司在勞動契約或內部政策中有關於年終獎金的約定,並且員工符合相應條件,則員工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若無約定,則視為公司的恩惠性給予,勞工較難要求。 綜合來看,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受到雇主內部政策和契約約定的影響。 雖然《 勞動基準法 》規定了一定的原則,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協商和契約來確定。

  4. 2024年2月5日 · 一般來說年終獎金發放時間通常會跟發薪水一起往年照理說會跟著 1 月發薪日但月底發薪或月底發放獎金的公司不會等在過年期間或過完年才發放通常會在放假前一天發放完畢年終獎金 QA 2.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 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 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延伸閱讀: 因工作染疫,不能上班怎麼辦? 北市勞動局:未按職災處理,最高開罰 100 萬元.

  5. 2023年1月9日 · 年終獎金計算公式與發放標準. 年終計算時間年終獎金計算標準多少合理年終獎金有規定一定要發嗎? 不發會違法嗎? 從勞基法來看年終發放取決於有盈餘沒盈餘從勞動契約來看年終發放取決於經常性給予恩惠性給予工作未滿一年年終獎金怎麼算過年前或12月離職領得到年終獎金嗎? 試用期有年終獎金嗎? 年終獎金領多少要扣稅? 年終獎金超過 84,501 元. 年終獎金未超過 84,501 元. 領年終獎金怎麼運用? 用532法則做理財分配. 50%用來理財或理債. 30%用在必要支出. 20%犒賞自己.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與計算方式常見問題. 2023年終獎金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6. A績效獎金如係以勞工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暨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應屬工資範疇於計算退休金時自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20日台87勞動2字第035198號函) Q:團體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A: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本案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31日台87勞動2字第036795號函) Q: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7. 2022年1月24日 · 勞動基準法第廿九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債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所稱獎金似與公司法第二百卅五條所稱之分紅性質相同均係於稅後盈餘中發放而異於我國民間習俗於農曆年前無論盈虧均發放之年終獎金 (稅前) 。 」當無疑義。 二、法院的看法. 早期法院的見解,是認為年終獎金就是勞基法第 29 條的獎金,所以一定要發。 但之後法院的見解有改變,認為雖然公司有賺錢必須要發獎金,但這獎金不是年終獎金,且無確定標準,僅具恩惠性、勉勵性給與,也不屬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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