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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 · 紓困貸款Q&A 壹、申請時間、方式、地點及資格條件 1. 受理申請時間為何? 2. 申請書表可在何地索取? 3. 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如何? 4. 勞工朋友若要申請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要如何申請? 5. 申請時,應檢附何種文件?
- 受理申請期間:(一) 網路申請時間:一百十三年一月五日(星期五)九時起至一百十三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二十四時止,逾期不予受理。(二) 臨櫃申請時間:一百十三年一月五日(星期五)至一百十三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止(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 受理申請機關: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詳細地點請查土地銀行入口網站)辦理。
- 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一) 網路申請: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一百十三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子郵件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 申請貸款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024年1月17日 · 要申請勞工紓困貸款,需要符合以下 4 個條件: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申請者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困難,需要經濟支援來度過困難時期。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 15 年:申請者必須已參加勞工保險滿 15 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申請者不能有未繳清的勞工保險費用或滯納金。 未曾借貸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者不能曾經借貸過勞工紓困貸款,或如果有借貸過,已經完全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另外,有 3 點值得注意的規定: 1. 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 每人限申請 1 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3. 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申辦手續簡單,勿委託他人代辦。 勞工紓困貸款|申請方式. 勞工朋友可以選擇以下 3 種方式進行申請:
2020年4月29日 · 為方便有貸款需求勞工提出申請,勞動部經徵詢國內各公、民營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目前計有 33 家銀行及 4 家信用合作社有承作「勞工紓困貸款」意願,4 月 30 日起有 20 家銀行及 1 家信用合作社開始受理申請;5 月 4 日有 12 家銀行及 1 家信用合作社開始受理
2021年6月14日 · 為協助受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衝擊各行各業,行政院啟動紓困4.0,其中勞動部將續辦勞工紓困貸款,貸款對象為受疫情影響、年滿20歲的本國籍勞工,每人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10萬元。 Q:勞工紓困貸款何時開辦? A:勞工紓困貸款無論是線上申辦或是銀行臨櫃,統一從6月15日上午9時開始受理申請。 Q:勞工紓困貸款的貸款對象是誰? 是否一定要參加勞保? A:1.本國籍年滿20歲以上受疫情影響的勞工,108 年或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者,得申請本貸款。 2.申請日前12個月內有參加勞工保險超過6個月,或有3個月勞保投保薪資等級在2萬4000元以上,或未投保勞工保險但可提出工作收入證明者,均可提出貸款申請。
2023年12月25日 · 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於今 (25)日公告113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113年1月5日正式開辦,受理至113年1月19日截止,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04%,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本貸款申貸資格如下: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 (計算至受理截止日113年1月19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 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符合資格且有需求之勞工朋友於受理申請期間得透過網路、臨櫃或郵寄等方式向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2021年6月15日 · 日前因應逐漸升溫的肺炎疫情,行政院推出「紓困4.0方案」,內容包括針對個人的急難救助金、自營工作者生活補貼,以及餐飲業、娛樂休閒業等企業補助、紓困貸款等項目;其中「勞工紓困貸款」為續辦措施,每人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萬元,勞動部表示紓困貸款自6月15日開辦,將由35家銀行協助承辦,其中24家提供線上申貸服務。 以下為《 104職場力 》為您所整理的相關重點。 勞工紓困貸款:適用對象、額度與措施. 圖片來源: 勞動部. 適用對象. 本國籍勞工年滿20歲,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者 。 108或109年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 參加勞工保險者. 未參加勞工保險,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如工作收入資料) 每人限申請一次. 圖片來源:勞動部. 受理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