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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8月21日 ·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應am730即使現金是法定貨幣但商戶拒收現金並無觸犯法例。 清楚說明只收電子貨幣後屬「你情我願」 陸偉雄解釋,因為商戶有權制定提供營銷服務的方法,包括收款方式。 他續指商戶如果有此特別的收款規定,可在門口張貼告示、客人下單時等較早階段,清晰說明只收取電子貨幣,客人明白規定後「你情我願」,喜歡的就光顧,這種方法沒有問題。 大律師陸偉雄﹕商戶有權制定收款方式,拒收現金無犯法. 商店無通知客人收款方式不屬行騙. 相反,如果商戶沒有張貼告示,也沒有預早提醒客人不收取現金,當結帳時才告知,陸偉雄指這種方法不理想,但亦沒有犯法,因為商戶只是沒有通知客人收款方式,並非行騙,但可向消費者委員會反映有關商戶的營商手法。

  2. 2023年1月26日 · 在以下情況一般會考慮聘請大律師1) 處理案件的律師有出庭發言權的限制;2) 該律師出庭辯論等相關經驗不足;3) 案件具有較大的複雜性或不太明確的法律;4) 欲聘請的大律師具有額外有用的專業背景或對有關法律有特別深入的研究5) 客戶想另外取得獨立於所喜所聘律所的法律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基於專業性和獨立性,大律師不可直接與客戶討論案情或索取指示,除非有律師或律所的代表同時在場。 大律師也不可與客戶討論其收費事宜,避免產生利益衝突。 在有大律師協助的案件,律師方 (律所)與大律師需適當分工,確保客戶得到符合其最佳利益的服務。 例如,律師方會先與客戶索取基本資料和指示,初步整理和分析案情,才安排客戶與大律師開會,以增加大律師掌握案情和提供意見的效率。

  3. 2020年4月6日 · 高院首宗視像遙距聆訊 雙方律師各以8千元置器材. 分享: 武漢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司法機構早前宣布會以電話及視像會議方式聽取陳詞,減少社交接觸。 高等法院今日處理首宗以視像系統進行遙距聆訊與訟雙方在律師行以視像跟法官對答與訟雙方及其律師團隊不用到庭但法庭內有近30人包括3名法官法庭書記技術人員記者及旁聽人士。 按司法機構早前聲明指,高等法院首會先把適合的民事案件,及主要考慮口頭陳詞能於2小時内完成的聆訊,來使用視像會議設施來進行遙距聆訊。 首宗以視像系統進行遙距聆訊的是一宗家事法庭上訴案,案件處理超過2小時。 雙方律師透露,他們各以8000元設置視像器材,安裝近1小時,過程亦算方便。 高等法院 視像遙距聆訊 律師 器材. 留言 專區. 相關 新聞.

  4. 2021年11月25日 · 本地. 2021-11-25 15:56:00. 12人涉挪業權詐騙6000萬元 律師會介入接管兩律師樓. 分享: 律師會介入兩間律師樓。 (資料圖片) 警方今年9月搗破一個涉跨界別犯罪集團,並以串謀詐騙拘捕12人,涉假扮已過世的業主以挪動業權,詐騙約6,000萬元。 當時消息指,被捕人士包括執業大律師蕭震然、執業律師衛珮璇及林欣芳。 香港律師會今日 (25日)宣布,經調查後決定介入涉事的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 律師會調查後有理由懷疑,林欣芳律師事務所的獨營執業者涉不誠實地簽署業權轉易文件,見證疑假扮已離世業主的人士簽署,以達成物業交易。 律師會信納,林欣芳律師事務所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包括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授權簽署人等。

  5. 2023年7月21日 · 林作不小心駕駛罪成 為罰款2千再聘大律師上訴至高院. 分享: 林作正式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 林作去年6月駕駛私家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撞柱,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但他就因此事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 雖然林作否認控罪,但今年3月於沙田裁判法院進行裁決,卻被裁判官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罰款 2000元。 林作散庭後表示:「今次罰款2千蚊對我嚟講就唔係好貴,當然我係唔應該畀,啱唔啱呀! 不過我上訴硬」並表示二千元只是好像供保險般暫存。 相隔逾四個月,林作今日在社交平台貼出一張正式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的文件,並寫道:「本人從來說到做到。 2024年1月24日上午十時,高等法院見。 不小心駕駛定罪上訴。 已經僱用再多一名大律師。 林作必勝!

  6. 2024年1月31日 · 此外收到房委會律師書面通知簽樓契時買家則要為申請按揭作準備而有房委會提供擔保期按揭成數一般可達九成或以上年期25年律師費 ...

  7. 2024年5月14日 · 日本熊本市一名女子早年被醫生診斷罹患胃癌,把整個胃切除,其後出現嚴重的後遺症,詎料之後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罹患胃癌,隨即對該名醫生提控。 法院經審訊認定醫師誤診,判處醫生須賠償1,250萬日圓(折合約62萬 港)。 該名醫生的代表律師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服,未來考慮上訴。 根據《讀賣新聞》報道,熊本市一名女子2015年10月被醫生診斷出罹患胃癌,並於熊本市一間醫院接受全胃切除手術,詎料其後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胃癌。 加上手術之後,女子出現逆流性食道炎等後遺症。 女子認為,自己沒有胃癌卻被誤診,導致自己出現嚴重後遺症,決定提控,對該名醫生索償3,460萬日圓(折合約172萬港)。 法院駁回醫師會及醫院醫護同違反義務主張。 (網上圖片) 法院駁回醫師會及醫院醫護同違反義務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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