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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8日 · 撇開藝人的個人言行爭議,「代孕這個議題或許是當代最具爭議意見最龐雜的社會議題之一其牽扯到包含倫理醫學法律社會心理等價值判斷也因此各國的法律規範差異龐大或明令立法禁止或搭配配套開放或未加管理而在爭議之下其背後存在的龐大商機也成為不容忽視的現實因此是否允許商業代孕又成為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 在中國大陸,微博評論可以不斷看到一個詞:「代孕Biss」(代孕必死),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是相當主流的意見。 根據《人民日報》2017年2月發起的一項應否支持「代孕合法化」的民意調查,81.5%的人選擇了不支持,而支持者只佔13%,另有5.5%的人則是不支持也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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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3月26日 · 現行台灣 《人工生殖法規定僅有不孕或有特殊醫療理由的異性戀夫妻可以委託進行人工生殖2007年立法後僅微調主管部門和罰則實質規範17年未動在社會變遷與人工生殖產業的蓬勃發展下迎來巨大的修法壓力今年20242月新國會開議的第一個會期民眾黨國民黨接連提出以人工生殖法當作優先法案修法焦點聚焦三點──「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開放女同志配偶人工生殖」,以及挑戰已經爭論近30年的開放代理孕母」。 為什麼人工生殖的修法討論會在此刻發生? 支持開放者和反對者理由分別是什麼? 修法中聚焦討論哪些爭點? 國際又怎麼討論這項議題? 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簡稱國健署)即將於3月28日舉辦的《人工生殖法》第二次公聽會前夕,《報導者》整理以下10個關鍵QA,帶讀者理解。

  3. 宗教界普遍認為代理孕母是違反倫理違反人性尊嚴, 不但使婦女子宮工具化,也使生命商品化, 嚴重矮化孕育過程的價值,提供精卵即是強勢支配者, 且難以禁止商業的行為反對開放代理懷孕之人士表示,代理懷孕將破壞傳統家庭倫理, 可能會出現輩分不清關係錯亂,或者對關係者與角色產生混淆支持者認為早就存在的精卵捐贈,並未產生人倫關係上的混亂而且只要對代孕者進行充分的心裡輔導, 讓其認清自身與孩子只是「營養供需」 之關係, 以減緩對於人倫關係的衝擊(3)。反對者擔心, 代理孕母將女性身體工具化,加強女性傳統「 傳宗接代」 的工具角色,成為父權體制壓迫女性的助力, 使女性喪失自主性,因此, 代理孕母本身並無尊嚴可言。

  4. 在正式進入代理孕母的倫理討論之前要先提出一項最為基本的倫理原則那就是儒家傳統思想所強調的」。 倫理學家金象逵指出,仁字從人從二,仁的精神就是人應該有的精神。 講具體一點,「仁者,人也」的原則要求人活得像人,而且,不但要自己活得像人,也要把別人當人看。 事實上,人是否把自己當人看與是否把別人當人看是密不可分的。 一個人如果自私自利,不知道把別人當人看,這樣的人活不出「仁」的精神,也不太可能活得像人。 反過來說,人要把自己當人看,就必須學習尊重別人,把別人也當人看。 只有互相把對方都當人看的社會,才是體現「仁」的精神的社會,也才是一個有情有愛的社會。 從這個基本原則出發,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任何發展仁的精神的實踐抉擇,就是善的抉擇,反之則為惡。 回到代理孕母的課題。

  5. 本文主旨是代理孕母的倫理爭議中非商業性代理孕母是否因為利他這樣的角色期待而理所當然地被當作合道德與合法了代理孕母的角色從起源直到近代生殖科技的發展整個過程有一連串的問題可從不同角度加以探討本文欲探究什麼才是最根本最先在最關鍵的問題在代理孕母的存在根源上找出被人們視為理所當然的理由但卻可能是有問題的的關鍵作為起點加以反省。 筆者發現代理孕母在Baby M Case之後的辯論,轉向合理與合法化非商業性代理孕母,因此展開研究,發現這些論者的理由根據,多來自於利他主義。 問題於是出現,「利他等於道德嗎」? 這些理論(理由)背後,是否隱含著不平等、不公義?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3年7月30日 · 在台灣代理孕母議題由於存有倫理及價值觀爭議因此就算2007年人工生殖法通過還是無法讓代孕入法直到2020年立委吳秉叡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通過一讀才有新的進展。 不過眼見這屆立委任期已經快要屆滿,修法是否也將隨著胎死腹中?

  8. 代理孕母最大的倫理爭議的產生主要在於其將傳統的生養合而為一的母親身分轉成可以各自獨立的情況然而代孕對代理孕母和委託夫妻都不會是一個輕鬆的過程代孕必然是不孕夫妻最後的希望代孕合法化是讓處於生育弱勢的不孕夫妻得到補天道不足的機會本文嘗試由倫理分析代孕並不違反人性尊嚴在尊重代理孕母的自律代理孕母應擁有優先的親子權利並保護代孕所生子女保障委託夫妻權利的前提之下完善規範的代孕機制具可行性。 本文認為完善的代孕機制,主要是尊重代理孕母的自律權,這需要確定其確實得到足夠時間的深思熟慮後自願代孕,即充分的詢詢同意原則的運用,因此代孕仲介組織將扮演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