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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 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陳時中說,上述場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 開罰的方向是室內開罰,室外勸導,且如果民眾在室內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有隔板等防護措施,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8大類強制戴口罩場所,包含各類醫療照護場所、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商場、購物中心、超市等消費場所(但餐廳未列入);教育場所則有圖書館、社區大學、訓練班和K書中心,但不含各級學校和幼兒園、補習班。
2020年11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若自12月1日起,民眾於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都應配戴口罩。 指揮官陳時中也表示,民眾於室內有用餐需求時可以暫時取下口罩。 於夜市、跨年等室外大型活動時,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建議配戴口罩。...
避免防疫缺口 亂丟口罩加重處罰 首次罰3600元 最重罰6千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 發稿日期:109年4月2日. 聯 絡 人:黃寬助科長. 聯絡電話:27207265 / 0935029845. 臺北市環保局今 (2)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且持續加劇,為避免亂丟口罩造成防疫缺口,依行政院環保署最新規定,針對防疫期間亂丟口罩污染行為提高裁罰標準,自即日起凡違規亂丟口罩者,第一次查獲之罰鍰將由原本1,200元提高至3,600元,再犯者最重可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故環保局呼籲市民配合防疫,口罩不用後應丟入公共場所之垃圾桶,或是帶回家處理,切勿心存僥倖任意亂丟、以免荷包失血又變成防疫公敵。
2020年11月30日 · 防疫 秋冬專案 將在明天上路,民眾進入 8大場所 都應配 戴口罩 ,若為戴口罩經勸阻不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 民眾保持「室內必須戴、室外盡量戴」,並留意室內「接觸對象」,若會接觸不特定人士就應配戴口罩。...
環保署說明,民眾如亂丟使用後口罩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行為,尤其目前為防疫期間,考量環境污染及健康影響,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加重認定污染及危害程度,該署已通函地方環保機關,經查獲亂丟口罩情形者,第1次將處罰3,600元,第2次以上將按次重罰6,000元,以遏阻此一違法行為;另易遭亂丟口罩地點(如醫院、捷運站、火車站、高鐵站,以及客運站出口等)之管理單位,亦應負起轄管範圍環境清潔之責任,倘經環保機關發現管理不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經統計,全國各地方環保機關109年3月份共計稽查2,898場次。
2021年5月21日 · 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民眾外出全程一律要戴口罩,若沒有戴口罩則依規定處理,自行開車若2人以上,同車應佩戴口罩,自己1個人開車在密閉空間內,沒有跟他人接觸才可不戴口罩。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民眾外出時須全程佩戴口罩,若不聽勸導或者故意之行為,可罰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款。 以下為6種可能遭遇外出配戴口罩狀況:...
2020年9月8日 · 據食藥署統計,適用口罩業者約100家,未來違者最重罰200萬元。 口罩國家隊之一的加利科技公司以中國製非醫用口罩混充實名制,連日引發風波,截至目前,全台已換貨超過187萬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宣布,未來將強制國產醫用平面口罩以鋼印標示醫用(MD)及台灣製造(MIT),最快2週內上路,確保實名制口罩不遭混用,目前正在協調鋼印機具廠商,等生產排程確定後,才能明確知道哪一期實名制能買到有鋼印的醫用口罩。 莊人祥指出,鋼印標示位置仍在研議中,未來所有領有平面醫用口罩國產許可證的廠商都適用。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研究員王兆儀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國產醫用口罩防偽標示新制上路前,相關規定須經預告、公告程序,屆時將一併公布進口口罩管理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