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4 天前 · 口罩令將全面解禁了!目前醫院、診所及老人福利機構等仍列為應強制戴口罩場所,衛福部疾管署今(8日)開會討論,確定5月19日起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而非「強制」戴口罩場所,也就是民眾可考量個人狀況,沒戴不觸法被罰錢了。

  2. 2020年11月18日 · 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陳時中說上述場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開罰的方向是室內開罰室外勸導且如果民眾在室內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有隔板等防護措施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8大類強制戴口罩場所,包含各類醫療照護場所、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商場、購物中心、超市等消費場所(但餐廳未列入);教育場所則有圖書館、社區大學、訓練班和K書中心,但不含各級學校和幼兒園、補習班。

  3. 環保署說明民眾如亂丟使用後口罩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行為尤其目前為防疫期間考量環境污染及健康影響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加重認定污染及危害程度該署已通函地方環保機關經查獲亂丟口罩情形者第1次將處罰3,600元第2次以上將按次重罰6,000元以遏阻此一違法行為另易遭亂丟口罩地點如醫院捷運站火車站高鐵站以及客運站出口等之管理單位亦應負起轄管範圍環境清潔之責任倘經環保機關發現管理不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經統計,全國各地方環保機關109年3月份共計稽查2,898場次。

  4. 避免防疫缺口 亂丟口罩加重處罰 首次罰3600元 最重罰6千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 發稿日期:109年4月2日. 聯 絡 人:黃寬助科長. 聯絡電話:27207265 / 0935029845. 臺北市環保局今 (2)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且持續加劇,為避免亂丟口罩造成防疫缺口,依行政院環保署最新規定,針對防疫期間亂丟口罩污染行為提高裁罰標準,自即日起凡違規亂丟口罩者,第一次查獲之罰鍰將由原本1,200元提高至3,600元,再犯者最重可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故環保局呼籲市民配合防疫,口罩不用後應丟入公共場所之垃圾桶,或是帶回家處理,切勿心存僥倖任意亂丟、以免荷包失血又變成防疫公敵。

  5. 2020年11月26日 · 2020進入尾聲今年受到新冠肺炎影響有多項新制補助與疫情有關包括秋冬防疫專案旅遊補助及交通新制共3大重點其中出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勸導不聽最重開罰1.5萬元還有台北市旅遊及交通部祭出的優惠方案多項攸關民眾的荷包,《ETtoday新聞雲貼心報你知一次看懂8條新制與補助民眾進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6. 2020年11月30日 · 防疫 秋冬專案 將在明天上路,民眾進入 8大場所 都應配 戴口罩若為戴口罩經勸阻不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民眾保持室內必須戴室外盡量戴」,並留意室內接觸對象」,若會接觸不特定人士就應配戴口罩。...

  7. 2020年11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若自12月1日起民眾於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都應配戴口罩指揮官陳時中也表示民眾於室內有用餐需求時可以暫時取下口罩於夜市跨年等室外大型活動時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建議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