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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前 · 口罩令將全面解禁了!目前醫院、診所及老人福利機構等仍列為應強制戴口罩場所,衛福部疾管署今(8日)開會討論,確定5月19日起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而非「強制」戴口罩場所,也就是民眾可考量個人狀況,沒戴不會觸法被罰錢了。
2020年11月18日 · 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陳時中說,上述場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 開罰的方向是室內開罰,室外勸導,且如果民眾在室內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有隔板等防護措施,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8大類強制戴口罩場所,包含各類醫療照護場所、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商場、購物中心、超市等消費場所(但餐廳未列入);教育場所則有圖書館、社區大學、訓練班和K書中心,但不含各級學校和幼兒園、補習班。
環保署說明,民眾如亂丟使用後口罩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行為,尤其目前為防疫期間,考量環境污染及健康影響,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加重認定污染及危害程度,該署已通函地方環保機關,經查獲亂丟口罩情形者,第1次將處罰3,600元,第2次以上將按次重罰6,000元,以遏阻此一違法行為;另易遭亂丟口罩地點(如醫院、捷運站、火車站、高鐵站,以及客運站出口等)之管理單位,亦應負起轄管範圍環境清潔之責任,倘經環保機關發現管理不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經統計,全國各地方環保機關109年3月份共計稽查2,898場次。
避免防疫缺口 亂丟口罩加重處罰 首次罰3600元 最重罰6千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 發稿日期:109年4月2日. 聯 絡 人:黃寬助科長. 聯絡電話:27207265 / 0935029845. 臺北市環保局今 (2)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且持續加劇,為避免亂丟口罩造成防疫缺口,依行政院環保署最新規定,針對防疫期間亂丟口罩污染行為提高裁罰標準,自即日起凡違規亂丟口罩者,第一次查獲之罰鍰將由原本1,200元提高至3,600元,再犯者最重可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故環保局呼籲市民配合防疫,口罩不用後應丟入公共場所之垃圾桶,或是帶回家處理,切勿心存僥倖任意亂丟、以免荷包失血又變成防疫公敵。
2020年11月26日 · 2020進入尾聲,今年受到新冠肺炎影響,有多項新制、補助與疫情有關,包括秋冬防疫專案、旅遊補助及交通新制共3大重點,其中出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勸導不聽最重開罰1.5萬元;還有台北市旅遊及交通部祭出的優惠方案,多項攸關民眾的荷包,《ETtoday新聞雲》貼心報你知,一次看懂8條新制與補助。 民眾進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2020年11月30日 · 防疫 秋冬專案 將在明天上路,民眾進入 8大場所 都應配 戴口罩 ,若為戴口罩經勸阻不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 民眾保持「室內必須戴、室外盡量戴」,並留意室內「接觸對象」,若會接觸不特定人士就應配戴口罩。...
2020年11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若自12月1日起,民眾於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都應配戴口罩。 指揮官陳時中也表示,民眾於室內有用餐需求時可以暫時取下口罩。 於夜市、跨年等室外大型活動時,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建議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