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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 (資料照)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口罩令將全面解禁了! 目前醫院、診所及老人福利機構等仍列為應強制戴口罩場所,衛福部疾管署今(8日)開會討論,確定5月19日起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而非「強制」戴口罩場所,也就是民眾可考量個人狀況,沒戴不會觸法被罰錢了。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今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5月19日停止適用。
台灣免戴口罩了嗎?口罩解封了嗎?兩階段實施「口罩禁令鬆綁」,你準備好拿下口罩,大口呼吸空氣了嗎?何時解封?有哪些限制?
2023年8月14日 ·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已經脫離高峰許久,口罩禁令進一步正式鬆綁! 疾管署今(14)日正式宣布,從8月15日起,包括藥局、物理治療所等醫事機構及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其他醫療機構,不再強制戴口罩,改為「建議」性質。...
2022年7月1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9)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2023年4月17日 · 隨著清明連假後國內疫情穩定,指揮中心宣布,4/17起大眾交通運輸全面鬆綁戴口罩政策,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配戴,不過仍有2場所強制要戴上口罩,且未依規定配合恐怕將面臨罰款,《台視新聞》也為大家整理口罩鬆綁相關細則。重點 :免戴口罩、強制戴口罩
2023年2月19日 · A1: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月20日起,除2類8場所,其餘室內場所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 校園部分,教育部表示將從3月6日起開始放寬。 2月20日起放寬室內口罩規定。 (圖/指揮中心提供,下同。 Q2:2月20日之後,哪些場所仍要強制戴口罩? A2:仍有8類場所需要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包含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5 天前 · 一、口罩解禁時間: 自2月20起實除了2類8場所,其餘室內場合口罩令放寬,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二、仍需強制戴口罩的場所: (一) 醫療照護機構 :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 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 :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備註:在上述場所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可作為例外情形,不戴口罩。 三、建議戴口罩的特殊情形: (一)有 發燒 或 呼吸道症狀 。 (二) 年長者 或 免疫低下者 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 無法保持適當距離 或 通風不良 之場合。 (四) 年長者 或 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放寬室內口罩規定。 (指揮中心提供) 四、校園口罩解禁時間:
2023年4月14日 · 2023年4月14日. 口罩 解禁今(17)日再進一步! 自從3月6日指揮中心宣布,教室內不再強制配戴口罩後,口罩政策何時能再放寬,成為民眾關注焦點。 如今指揮中心拍板,4月17日起實施新一階段口罩鬆綁,究竟口罩解禁新制有哪些? 哪些人還是建議配戴口罩? 一起來了解! (更新日期:4月17日)...
2022年11月28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2023年4月7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7)日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 (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