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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再次提醒,入境旅客攜帶防疫用醫療口罩數量超過1,000片時,或行李物品總值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2萬元時,應填妥相關文件並由紅線檯通關。 新聞稿聯絡人:陳雅音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48
對於今 (16)日實施之新措施,關務署舉例說明如下: 1.旅客攜帶300片口罩入境,其中200片醫用口罩,100片非醫用口罩,200片醫用口罩未逾食藥署規範限量,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 但醫用及非醫用計300片,已逾貿易局規範限量,超過之50片口罩,應向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 2.旅客攜帶400片口罩入境,其中300片醫用口罩,100片非醫用口罩,300片醫用口罩已逾食藥署規範限量,超過之50片醫用口罩應向食藥署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醫用及非醫用計400片,也逾貿易局規範限量,超過之150片口罩,應另向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 財政部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旅客攜帶超過250片口罩入境,應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
Q&A. Q1 旅客回國時可以攜帶口罩入境嗎? 有數量限制嗎?需要申報嗎? 自112年5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醫用口罩總量在250片以下者,得免申報及免輸入許可,逕由綠線檯通關;攜帶醫用口罩超過250片者,應向衛福部食藥署書面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應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經紅線檯通關。 旅客攜帶行李之總值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查驗通關,海關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2條規定課稅。 Q2 國人自國外購買之口罩或體溫計可以郵包或快遞寄回台灣嗎?需要申請輸入許可嗎?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口罩,應向食藥署申請輸入同意文件,始得進口。 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口罩)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
::: 旅客行李貨物. 旅客攜帶口罩入境. 自112年5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總量250片以下之口罩,得免申報及免輸入許可,逕由綠線檯通關。 攜帶超過250片口罩入境,應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 超過部分,如為醫用口罩者,應向食藥署書面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 擇由紅線檯申報通關者,如未檢具相關輸入許可文件,得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留關,俟取得食藥署輸入許可文件,經海關查驗,始得提領;未能取得者,應予辦理退運出口或聲明放棄。 旅客攜帶口罩出境. 自109年6月1日起,旅客出國時可隨身攜帶供自用數量之口罩出境,不分種類皆可隨身攜帶,已無每人只能攜帶250片之限制,亦無須向海關填送出口報單。
新冠肺炎期間 口罩進口相關規定. 關務署表示,口罩是因應新冠肺炎之重要防疫用品,辦理救濟事業之政府機構、公益、慈善團體進口或受贈之物資,進口後無償供公益慈善救濟之用,依救濟物資進口免稅辦法規定,經衛生福利部核明轉送財政部核辦,免徵 ...
一般進出口貨物/口罩進口. 自109年7月1日起,申報貨品分類號列為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貨品進口者,進口人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同意文件。. 另輸入時,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 ...
2021年7月27日 · EZWAY:(02)7735-2812(關貿網路客服中心) 關港貿單一窗口:0800-299-889/(02)2550-6409 業務服務電話:(02)2550-5500 分機 2116 夜間及例假日系統異常通報:(02) 2550-5500 分機 2302 海關免付費單一服務電話:0800-005-055 傳真:(02)2550-7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