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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簡稱 臺南市衛生局 ) [1] [2] [3] ,2010年12月25年成立,是 臺南市政府 所屬一級機關,為臺南市衛生最高主管機關。 組織架構 [ 編輯] 局本部 [ 編輯] 局長 李翠鳳. 副局長 黃文正. 副局長 林碧芬. 主任秘書 陳淑娟. 專門委員 吳昭慧. 內部單位 [1] [ 編輯] 疾病管制科. 國民健康科. 食品藥物管理科. 醫事科. 心理健康科. 衛生稽查科. 綜合企劃科. 秘書室.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附屬機構 [1] [ 編輯] 相關條目 [ 編輯]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參考資料 [ 編輯]

  2.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序言. 組織架構. 局本部. 內部單位 [1] 附屬機構 [1]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 臺南市衛生局 ) [1] [2] [3] ,2010年12月25年成立,是 臺南市政府 所屬一級機關,為臺南市衛生最高主管機關。 組織架構. 局本部. 局長 李翠鳳. 副局長 黃文正. 副局長 林碧芬. 主任秘書 陳淑娟. 專門委員 吳昭慧. 內部單位 [1] 疾病管制科. 國民健康科. 食品藥物管理科. 醫事科. 心理健康科. 衛生稽查科. 綜合企劃科. 秘書室.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附屬機構 [1] 相關條目.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陳淑娟
    • 蘇世斌
  3. 2024年3月4日 · 台南市政府卫生局 (简称 台南市卫生局 ) [1] [2] [3] ,2010年12月25年成立,是 台南市政府 所属一级机关,为台南市卫生最高主管机关。 组织架构 [ 编辑] 局本部 [ 编辑] 局长 李翠凤. 副局长 黄文正. 副局长 林碧芬. 主任秘书 陈淑娟. 专门委员 吴昭慧. 内部单位 [1] [ 编辑] 疾病管制科. 国民健康科. 食品药物管理科. 医事科. 心理健康科. 卫生稽查科. 综合企划科. 秘书室. 会计室. 人事室. 政风室. 附属机构 [1] [ 编辑] 相关条目 [ 编辑]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

    • 任職宜蘭縣衛生局長時期
    • 任職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時期
    • 任職國民健康署署長時期
    • 參選宜蘭縣長

    成功降低宜蘭縣肺結核病患數量。邱淑媞採用新的政策,藥送至府、要求衛生局人員全面盯緊病患,督促他們按時投藥,讓縣內肺結核病患比例大幅下降,將宜蘭縣提升為全國肺結核案例成長最低的地區,這份成就也延續在台北市衛生局長任內,使台北市的肺結核控管提升至全國第一。此外,她也推動診所和醫院合作,推廣篩檢子宮頸癌。並執行臺灣第一個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計畫,成功將宜蘭縣糖尿病死亡率從全臺後段班、改善到前段班,其後推展到全臺,而沒有醫學中心的宜蘭縣,糖尿病醫療品質表現也長期在健保公開資訊中居於全臺最優之一,連帶帶動基層診所在醫療品質與健康促進有卓越表現。此外,以宜蘭縣在社區總體營造之經驗,於所有鄉鎮,推動健康社區營造,也獲中央採用,全臺推廣。在健康社區營造下,經營公私夥伴關係 (PPP),推展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與志...

    推動健康城市

    前任局長葉金川因人生安排離職,抱著讓年輕人發揮的用心向馬英九市長推薦時任副局長的邱淑媞。當時馬英九市長於競選時的白皮書醫療篇中,已納入健康城市議題,從上任之初即以建構「健康城市,活力臺北」為目標努力。作為其新任衛生局長的邱淑媞便定下了三個重點項目: 1. 建構優質的醫療服務 2. 加強消費者保護工作 3. 更具遠見地營造健康城市 其中健康城市的體現便是臺北市政府於2002年訂定臺北市健康城市元年,先由公部門帶頭做起,運用健康促進五大行動綱領,結合市政活動,由社區、學校、職場、醫院介入,帶動民眾共同響應「健康減重100 噸」,推動「健康套餐」、「健康盒餐進入校園」及健康醫院與健康學園的評鑑,強化健康的支持性環境。

    遭遇SARS疫情

    台灣從2003/03/14發現第一個SARS病例,到同年7/5世界衛生組織宣佈台灣從SARS感染區除名,近4個月期間,共有664個病例,其中73人死亡,包含7名醫護人員。 1. 2003/3/14上午,台大醫院因一家兩夫妻先後發生肺炎並先後至急診處就診,而立即採行隔離措施,並於傍晚將隔離措施提升至生物防護第三等級之隔離防護措施,從此展開台灣對抗SARS之戰役(WHO於3/15始將此種流行之非典型肺炎命名為SARS)。此病例之家屬為疾病管制局人員,臺北市衛生局係從媒體得知臺大發現疑似病例 (因不是法定傳染病,故無義務通報),且欲進行疫情調查、欲要求家屬居家、欲要求臺大進行接觸員工之健康管理時,皆遭以侵犯隱私、於法無據等理由拒絕。當時媒體與民間皆極其擔憂,不斷詢問臺北市衛生局有哪些措施可阻斷傳播,臺北市與中央亦不斷電話溝通(當事人就是其員工),希公告為法定傳染病,政府才於法有據可進行相關措施 ,然皆未獲支持,當時中央之專家委員會召集人即為陳建仁,要角包括張上淳等。其後,連家屬亦疑似出現發燒症狀,臺北市衛生局才在3月24日周一之例行記者會回復記者詢問時表示,已經向上級建議列入法定傳染病...

    SARS事後

    1. 陽明醫學院公衛所長陳宜民評論說,邱淑媞在和平封院後「完全亂了方寸」,甚至連對外界求救的訊息都沒有,「她向來只和台大團隊對話,SARS疫情擴大,台大系統成為中央後援,她根本沒有諮詢對象協助她做正確決定。」此外,邱淑媞人和不足、與市立醫院長期扞格,陳宜民認為都是市醫不願上報疫情的原因。「邱淑媞三月底重砲要求中央宣布SARS為法定傳染病的判斷是對的,卻沒回頭看看市醫的感染情況。」 1. 台北和平醫院封院後,在慈濟大學任教的葉金川教授意外接到一通和平醫院顧問的老同學電話,轉述了院內醫護人員的一封長信,信裡盡是血淚、恐慌、無助與求援,老同學希望葉金川能幫忙。此時,葉金川才知道和平醫院疫情竟然已經如此嚴重。他撥了電話給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我要知道是武器不夠?士氣不足?還是領導不夠?到底是哪一樣出問題?結果是,都不行。」 1. 李光宙評論說:那時候,邱淑媞剛半工半讀念完台大公衛碩士、博士課程也還進行中,對於公共衛生頂多才算入門不久,卻急於馬市長前表現,生澀地穿起國際級防疫重裝入和平醫院,一再於記者會上發表和當時衛生署對SARS全國防疫策略背道而行的言論。結果,促成她被藍綠議員要求提早...

    在為SARS負起政治責任辭去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一職後,邱淑媞回到陽明大學當助理教授;也遇到當時指導老師陳建仁院士全力協助,幫她順利及早完成博士學位,但是她並非就留在學術界。2006年馬英九開始爭取國民黨總統提名和隨後的全國競選時,邱淑媞自願擔任競選團隊發言人,以美麗清新兼醫師的形象重新踏回政壇。 當2008年馬英九總統上任,多年執政愛將的邱淑媞很快就被派任執掌當年衛生署(現改制衛生福利部)幾乎最大資源和業務費用的國民健康局局長(現為國民健康署)。在衛生署整體經費中,國民健康局的經費除了疫苗施種外,其餘多數是選擇性的活動經費,比起健保局經費,更自由靈活、好運用,讓邱淑媞得以推動其健康促進的主張。很快邱淑媞幫馬英九總統推出一系列全國跑透透的短褲跑步風,接著推出全國減重計畫,讓許多意在拿獎金的民...

    2014年,於國民健康署署長任內接受國民黨徵召帶職參選宜蘭縣長,雖遭到質疑但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自候選人名單公告至投票日止,參選人都可以請事假或安排休假,衛福部長邱文達也為邱淑媞背書表示,「她很多假都還沒休啦!」,因此並未違法。
    她以「宜蘭媳婦」及「宜蘭義工」作為號召,更公開表達「反核」立場,然而在媒體採訪時再度爆發公關危機,被拍下『你們這次不選我,你以為我下次還會再來嗎?』的片段,引起社會譁然。面對指陳,邱淑媞表示,當天受訪時記者的提問比較負面,被問得有點挫折,加上跑很多行程有點疲累,而且外面也有耳語說,下一次選舉再投給她,情緒才激動起來。邱淑媞說,她全心全力投入選舉,希望給宜蘭鄉親帶來新的轉變,自己是玩真的,才想...
    宜蘭縣自1951開放民選縣長以來30年,8屆縣長均為中國國民黨籍,直到1981年陳定南當選,到2014年的33年間國民黨只選上過1屆4年的縣長。面對尋求連任的現任縣長,帶職空降的她一開始就處於弱勢。該年宜蘭縣議會選舉結果總投票數國民黨拿到36.99%、民進黨37.6%、其他佔25.41%,對比她縣長拿到36%,可發現她幾乎只有自己政黨的支持者。
    再看到宜蘭有些鄉鎮市明明議員、民代的比例是藍大綠小,卻是由民進黨拿下鄉鎮市長,反之亦然,探討背後主因便會發現派系的運作加上「全縣只有一席」的選區劃分導致這些現象,這次選舉邱淑媞採取的選舉方式顯然沒有吸引到太多派系的支持。
  4. 臺南市政府(簡稱:南市府)是中華民國 臺南市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 現今的臺南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於2010年12月25日由臺南縣與臺南市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

  5. 日本 [ 編輯] 中央政府. 內務省 衛生局:原 文部省 醫務課,1873年(明治6年)改制為文部省 醫務局 。. 1875年明治8年),移交內務省管轄並改稱衛生局。. 長與專齋後藤新平 等人曾任職衛生局長。. 現在 厚生勞働省 的前身。. 防衛廳 衛生局:1958年(昭和 ...

  6. 衛生福利部 (簡稱 衛福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公共衛生 、 醫療 與 社會福利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同時監督各 縣市 地方政府衛生局(處)與社會局(處)。 其前身為1971年成立的 行政院衛生署 ,2013年升格改制為 部 並改為現名。 歷史 [ 編輯] 中華民國歷史 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曾多次調整,計設衛生勤務部、衛生部(二次)、內政部衛生署(三次)、內政部衛生司(二次)、行政院衛生署(三次)。 自1987年起,從《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調整提案,到最後定名為止,曾出現過「衛生福利部」、「厚生部」、「社會福利暨衛生部」、「社會福利暨勞動部」等名稱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