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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嚴重暴力、有性命威脅之家暴。很多的家暴會有毆打、拉扯等狀況,很多另一半都會為了家庭的圓滿而選擇隱忍,結果卻造就出施暴者的變本加厲,暴力的情形越來越嚴重,甚至是威脅到另一半的生命,讓另一半不得不去聲請保護令甚至提出離婚。
    • 言語侮辱之精神暴力。除了動手動腳這樣肢體上的暴力,言語侮辱也是屬於暴力的一種,雖然不是身體上的疼痛,但言語的力量絕對是極為傷害的,尤其是長期受到具有攻擊性的侮辱言語,會使人的精神狀況變得極為崩潰。
    • 以強制行為使配偶難以生活。有些情況並非對身體的暴力行為,而是以其他強制性的舉止來限制配偶,例如判把配偶反鎖在門外、毀壞配偶的東西等。
    • 酗酒型態的暴力。有些人可能是因為壓力大或是有酒精成癮的狀況,長期酗酒導致精神狀況不佳,脾氣也變的不是太好,就會與配偶不理性爭執,有的還會出現毆打配偶的狀況出現。
  1. 2019年10月18日 · 黃 靖芸. 法院認定 維持婚姻 離婚. 字級. 黃靖芸/執業律師. 結婚是兩個人一輩子的大事但並非所有人都能夠攜手到老可能因為種種因素而導致兩人關係變差最後走向離婚的道路. 民法上有規定十種情形可以直接向法院請求離婚例如不堪他方虐待惡意遺棄對方重婚與其他人上床等。 但,若沒有符合這十種情形,有些情況卻不在這十款的範圍內,難道就無法離婚嗎? 當然不是。 因此民法訂立了概括條款,如果不在那十款中,而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導致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的話,也能向法院請求離婚。 Q: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是指什麼呢?

  2. 2021年12月1日 · 2021-12-01. 黃 靖芸. 婚姻 結婚 離婚. 字級. 黃靖芸/律師. 最近因為選舉的關係,有立委候選人過去的婚姻史被媒體翻了出來,讓大家驚訝的是,他曾經歷三段婚姻,不過這三段婚姻的對象都是同一個人,那就是現任的妻子,這讓大家很好奇為何二十多年來會做出三結二離的決定,是否有特定的目的,不過當事人表示僅是因為感情因素才有多次分開再結婚的歷程。 其實離婚在現代是蠻常見的一件事,不少夫妻可能因為感情因素或是當下溝通無法達成共識而選擇離婚,結果卻又在衝動離婚後,再度復合重新結婚,那麼對於這樣的情況法律上有相關的限制嗎? 民法中是否有針對一個人的結婚次數做出限制呢?

  3. 2024年3月5日 · 黃 靖芸. 婚姻 配偶 離婚. 字級. 黃靖芸/律師. 有位男子與一名印尼籍的妻子結婚四年多妻子突然表示自己與前夫生的女兒要結婚了她希望能陪女兒返鄉結婚男子對此表示支持結果讓他沒想到的是妻子返鄉後就沒再回來了一去就是八年過程中他也有嘗試聯繫挽回妻子但妻子卻直接表明沒有要返回台灣的意願這樣的回覆讓他感到心碎最終選擇向法院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傷心的婚姻

  4. 2022年3月14日 · 2022-03-14. 黃 靖芸. 再婚 大S 離婚. 字級. 黃靖芸/律師. 相信大家最近都被大S與具俊曄結婚的新聞不斷地轟炸兩人間的各種小故事也讓不少人覺得很浪漫不過也有人覺得大S再婚的速度似乎有點快距離她與汪小菲離婚不到四個月就成功再婚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呢? 假如是在以前的話,這樣的再婚情況其實是會被法律禁止的喔! 在民國八十七年民法前,在關於結婚的規定裡存在著這麼一條限制女子再婚的法律:「女子自婚姻關係消滅後,非逾六個月不得再行結婚。 但於六個月內已分娩者,不在此限。 」,除非女子在離婚後的六個月內已經有生下孩子了,不然就會因為這個規定而不能再婚。

  5. 2021年4月16日 · 而這樣的事情其實也有相關的判決通常提出離婚的那方會以民法第1052條 第1項規定法定十大離婚理由中的第7款有不治之惡疾」,來認為對方因為患有不孕症而該症狀屬於無法醫治的疾病因此請求雙方離婚。. 不過法院的看法可能不太一樣喔!. 最高法院 ...

  6. 2024年1月4日 · 2024-01-04. 黃 靖芸. 婆媳問題 配偶 離婚. 字級. 黃靖芸/律師. 婆媳問題可能存在於很多家庭之間然而有時婆媳問題不僅僅是婆媳間的爭執甚至這樣的矛盾很可能會升級成整個家庭的分裂嚴重一點的情況可就不只是吵架而是會變成跟配偶鬧離婚有位人妻向法院訴請離婚主要原因是婆媳間關係惡化公婆不僅會對她惡言相向甚至還會阻止她母親探望她並對她母親也口出惡言然而這過程中丈夫只是袖手旁觀從未介入導致兩人感情也因此逐漸破裂不得已下人妻才上法院訴請離婚然而這樣的請求最後卻遭法院駁回難道婆媳問題不能夠當成訴請離婚的事由嗎